=政府机构
[ 工商局 ]
[ 宗教局 ]
[ 地税局 ]
[ 公安局 ]
[ 检察院 ]
[ 监察局 ]


  [农机局]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有关法规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农机行政执法工作。
  2、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发展方向、重大技术措施及产业政策经批准后监督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农业开发、特色产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农业机械化项目。
  3、负责全市农机行业的科研、农机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重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申报立项及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机械化重点攻关项目的初审、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农机科技成果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4、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5、研究拟定农机作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经批准后监督实施;负责农机产品试验鉴定、质量检验和认证管理工作,发布农机产品鉴定结果;负责全市农机产品推广许可证的发放管理,以及农机产品、维修和农机作业的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机维修网络建设,对农机装备结构的优化调整进行宏观调控。
  6、负责农业机械用油的需求预测,向自治区有关部门争取和分配农机救灾油料指标和补贴资金;负责农业机械油料的管理,协调农机用油供应和价格政策,指导农机供油网络建设、经营活动和节油工作;组织农机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7、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监督管理农业机械化各项资金和专项资金。
  8、研究拟定农机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和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工作。
  9、负责拟定农机行业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规划;指导农机学校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的宣传工作;指导各类农机专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0、完成市人民政府和昌吉州农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庄玉廷,农机局局长,主持全盘工作,主管财务、人事、办公室、监理工作;电话:2285266
  陈万生,农机局书记、副局长,主管党务、精神文明、工、青、妇工作,协助庄玉廷同志做好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电话:2284818
  于福强,农机局副局长,协助庄玉廷同志分管农机管理、科教、农机技术培训工作。电话:2282227
  下设三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及政务信息的编报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收发、保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保密、政务督办、接待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农机局生活服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的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管理、社会保险以及人才、智力引进工作;指导、协调和实施农机系统技术职称评审和工作技术岗位考核;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二)业务股
  负责指导全市机械化农业生产、设施农业工程、农机装备结构,对农牧机械的技术状态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各级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农机服务产业化工作,指导农机专业协会的工作;监督规范农机作业市场;组织农机跨区作业和重大的机械化生产项目的实施;负责农业机械用油的需求预测,指导农机供油网络建设,负责农用救灾用油的申报、分配、管理;负责农机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责农机维修网点的等级考核和维修人员的技能鉴定工作,农机维修市场与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检查监督安全监理计划的实施。
  (三)科技教育股
  负责全市农机行业的科研、农机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重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行项目的论证、申报立项及实施;负责组织农机科技成果的申报和评审工作;负责农机产品的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以及负责农机产品推广许可证管理;负责农机化对外科技交流和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工作;指导各类农机学校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化科技成果管理。
  电话:办公室:2283438
     管理科:2289968
     科教科:2280873

新疆昌吉市人民政府主办 昌吉市党政机关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承办
地址:新疆昌吉市北京北路5号政府综合办公楼五楼
电话:0994-2349309  E-Mail:xjcjs-cj@xj.cninf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