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市政养护管理处情况简介]
一、基本情况
昌吉市政养护管理处成立于1990年1月23日,隶属昌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为独立核算差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该处自成立时的7人到2007年随着城区建设不断扩大,工作量增加,现有事业编制57人,实有人数62人,领导职数5人(其中:正职领导2名,副职领导2名,总工1名),核定内设机构三所、两科、两室。即:路灯所15人,路桥所18,新区管理所4人,市政设施科6人,工程科3人,综合办公室、防洪办公室10人。
二、基本职能
昌吉市市政养护管理处是负责城市道路、路灯及公共配套设施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为方便人民生活,美化市容市貌,改善生活环境。在昌吉市各级党政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城市建设这个中心,注重城市道路、人行道、路灯及交通信号灯的维护工作,做到一路一特色,对居住宅区巷道硬化、亮化改造、景观带亮化工程和建设,提高了城市亮化的普及和品味的提升,是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充分反映各族人民热爱昌吉、建设昌吉,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
三、工作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例及上级党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决议。
2.负责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桥涵的维护与管理。
3.负责城市道路照明的路灯维护与管理及城市亮化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4.负责城市安全交通信号灯及交通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5.承担城市防洪和防汛工作。
6.对城市道路护栏、312国道地下通道及过街天桥等其它市政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7.承担城市新建道路的路灯、信号灯的安装、巡查维护工作。
8. 完成市党委、政府和建委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各项城市建设工作任务。
四、部门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全面抓好城市市政管理与维护工作,领导班子职责分工如下:
1、党支部书记赵新光同志对党支部工作全面负责,抓好本单位党建、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工、青、妇及办公室工作;配合处长抓好行政业务等工作。
2、处长莫善福同志全面负责我处行政和各项业务工作,配合书记抓好党建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财务收支、工程预决算、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及纠风工作。
3、副处长徐永久同志协助书记抓好党建精神文明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协助处长分管:路灯所、新区管理所,抓好安全生产和路灯的安装、维护、管理工作。
4、处长助理刘晓冬同志协助书记抓好党建精神文明及党风廉政建设及工会工作,协助处长分管:路桥所、市政设施科、防洪办,抓好市区道路、桥涵、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和防洪、防汛工作。
5、总工杨志文同志协助书记分管纪检、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协助处长分管工程技术管理,监督、检查各科室的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道路、桥涵、路灯安装维护的技术设计,抓好施工技术、安全、督查及合同、图纸、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4-2284430
电子邮件:cjsyhc@.163.com
通信地址:昌吉市健康西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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