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局]
工作职责
按照建设部《城建监察规定》和昌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建监察规定的通告》,结合我市实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城市建设管理方面下列范围的行政处罚权:
1、城市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依法强制拆除擅自搭建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筑或设施的权力。
2、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城市环境卫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城市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城市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城市夜景亮化,户外广告设置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积极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内设机构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设3个科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宣传科、法制科;内设6个中队:路北中队、老城中队、路南中队、开发区中队、新区中队、机动中队。人员编制85人,为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各科室、中队具体职责如下:
1、办公室工作职责(9人)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局行政管理和后勤工作的开展;组织协调局机关和各中队的日常事务;负责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件打印、后勤、保密等工作;起草、审核以局名义发出的重要综合性文稿,拟制局年度计划,总结和有关工作制度;负责局党总支会,局长办公会议等会务工作;负责局办公室用品配置,执法队伍装备等管理工作;负责局车辆调度,维修及保养;负责局财务管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负责罚缴分离工作的管理和罚没票据管理及使用的监督、检查。
2、宣传科工作职责(3人)
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重大执法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执法刊物、执法信息的编写;并定时出版《城管信息窗》及《城管讯息》,向上级部门及各新闻媒体报送信息及稿件;负责对全局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及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文化体育活动;负责组织开展我局各项文化体育活动。
3、法制科工作职责(3人)
负责组织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制定法制宣传计划,检查落实情况,搞好调查研究,掌握法律法规宣传贯彻中的新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本局各类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新情况;组织、协调、参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协调和指导本局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和相对人不服本机关承办案件的行政处罚向法院起诉的应诉事宜;组织开展全局的执法检查工作;承担局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及监督检查评比;负责建立健全本局的法律库。
4、路北 (11人)、老城(10人)、 路南 (11人)、开发区 (10人)、 新区 (10人) 中队工作职责:
负责各自辖区内实施城市规划、城市市政工程、城市公用事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监察及各项执法业务工作;学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执法办案工作的新动态,总结工作经验,随时为局领导的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建议;配合法制科开展因当事人不服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属本中队案件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5、机动中队工作职责(10人)
负责各中队在休息日和中午下午下班后,出现的时间差空档正常的各项管理监察工作(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对发生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检查、制止并按执法程序上报审批处理;负责承办领导直接交办的案件;配合其它中队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联动工作。
领导分工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由本级人民政府领导。
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全面抓好城市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如下:
1、局长、局党总支副书记杨福孝同志主持全盘工作,主管行政工作、人事、财务工作。
2、党总支书记梁开川同志主持党总支部工作,主管党建、精神文明、工会、团支部、妇委会等工作。
3、副局长、党总支副书记李清海同志协助局长分管投诉服务中心、纠风工作及督查等工作。
4、副局长、党总支委员王冬同志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和内勤工作。
5、副局长、党总支委员马振波同志协助局长分管外勤工作和车辆交通安全工作。
6、副局长、党总支委员舒建新同志协助局长分管法制宣传科和后勤保障工作。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2342201
2、电子邮件:无
3、通信地址:昌吉市北京北路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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