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晨光绿景小区房产证及物业管理相关问题的投诉 | ||
来信时间: | 2020-12-04 |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是昌吉市晨光绿景东院C区5号楼的业主,针对小区存在以下问题进行投诉,具体问题如下: 1、本人住房于2013年11月11日缴纳全额购房款,2016年交房,截止目前房产公司未通知办理不动产证,且小区业主群中有业主反应房产公司将房屋向银行抵押进行贷款,业主询问办理房产证时房产公司与银行推诿扯皮。 2、小区物业公司不作为,公共区域各类设施损坏长期不维修; 单元门门禁呼叫系统自交房起损坏至今无人修复,业主报修也从不理会,导致目前小区内小偷随意进出,业主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 3、物业公司限制居民用水购买每次10方,且超过10方不得再购买,不符合政府规定。 4、根据(2014)519号〈关于下发《昌吉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场地占用费收取标准》,场地占用费应当委托物业公司收取,物业公司收取的场地占用费应当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其收入原则上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分配使用,也可将收入的30%用于补偿物业公司费用支出,70%用于住宅小区内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专项维修、更新改造,并向全体业主(使用人)定期公布实际收入与支出情况,接受业主委员会及业主的质询。 晨光绿景东院目前小区停车费地上每月40元,该费用物业未向业主进行公示,询问物业公司费用使用情况也不回复。 以上仅为该小区大多数业主关注的焦点问题,请市长信箱领导予以解决,督促整改。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0-12-14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由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1、您反映“截止目前房产公司为通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经查,“晨光绿景”小区是由新疆昌吉市新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您按揭购买的是“晨光绿景”小区C5号楼1单元1101室的商品住房,该套房屋的办证申请新能房产公司已提交,我市房地产管理局于2020年4月已审核完毕,并出具了转移登记确认书,目前,该套房屋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排序等候办理业主个人的不动产权证。 2、关于您反映“小区物业不作为,公共区域设施损坏不维修,单元门门禁呼叫系统自交房起损坏至今无人修复,限制居民每次购买10方生活用水及收取的地上每月40元停车费未向业主进行公示,询问物业公司也不回复”的问题。经查,晨光绿景小区是由新疆新能深科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进行物业服务的。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市房地产管理局对物业公司进行核实,对于小区物业公司不作为及对讲门铃至今未修复的问题,物业公司小区主任通过电话与您进行沟通解释,自晨光·绿景花园C区2017年2月1日正式移交物业后,在质保期内,关于对讲门铃线路不通及缺失等问题,物业维修部多次与房产工程部对接并对此类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正常使用。现在对讲门铃出现无法正常使用的原因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后期使用过程中,个别业主私自改线,造成话机与交换器被损坏,厂家售后人员需有偿维修,物业公司征求业主意见,不愿意承担维修费用,从而此项工作严重滞后。二是因门禁设备出厂时间是2012年,通过咨询该设备厂家已停产,维修工作无法正常进行。针对此问题物业公司与您沟通后,您表示理解。 3、关于小区业主买水量被限制的问题,因每月节水办要求物业公司进行用水计划报送,根据昌吉市节水办要求,物业公司通过采取控制售水量的方式,保证用水计划的正常报送。 4、关于您反映要求公示小区机动车场地占用费的支出情况,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服务管理相关条例执行,每半年公示一次物业费收支明细并张贴于小区门口宣传栏中,并已告知您可在小区门口宣传栏中查看。 二、处理结果 因您是按揭购房,新能房产公司办理业主个人的不动产权证后还要为您办理抵押登记业务。我市房地产管理局已要求该房产公司将您的不动产权证和抵押登记业务办理完毕后,及时电话联系您带相关证件领取不动产权证。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市房地产管理局已与您电话联系,告知了办证及物业方面的具体情况,您表示理解和满意。我市房地产管理局也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相关规定,做好物业服务相关工作,坚决杜绝限购居民生活用水的行为,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同时做好小区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您表示理解。 如对办证工作还有其它疑问,也可拨打电话咨询,昌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994—2265522。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房产交易科,联系电话:0994—2328380。如有物业服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办,联系人:柴祖峰,电话:0994-234553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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