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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政办发[2008]93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派驻城乡规划督查员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派驻昌吉市城乡规划督查员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自治区派驻昌吉市城乡规划督查员成员 组 长:陆易农 成 员:张锦蓉 王冠军 二、督查内容 (一)按照《城乡规划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派驻城乡规划督查员办法(试行)》加强对城乡规划的工作的督查,督促各地完善各项规划工作制度,使规划决策、审批公开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二)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情况督查。 (三)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特别是调整容积率、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情况进行督查。 (四)对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三、督查期限 2011年10月—2012年12月 四、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昌吉市城乡规划局二楼206室 联系电话:2596908 意见箱设立在昌吉市城乡规划局一楼大厅
昌吉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责任编辑:刘爱军][审核人:l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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