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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自治区企业培养计划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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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1-11 文章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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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实施力度,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2012年全疆共有131家企业(中央驻疆企业、引进的大企业集团、自治区直属企业、大型民营企业、地州所属企业)面向毕业生提供了5355个就业岗位,现将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自治区企业培养计划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报名条件: 具有昌吉市户籍,目前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均可报名。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报名范围:(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违规违纪受过行政拘留或被单位除名的人员;(二)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三)与各类组织签订1年以上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人员;(四)2011年培养计划中被录取却自愿放弃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月11日—18日。地点: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配楼2楼人才中心(宁边西路亚中宾馆对面)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到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因就业岗位需求表页数较多,请登录 http://www.cjs.gov.cn/(昌吉市之窗)查询岗位详情。 2、报名工作结束后,自治区将于近期统一组织考试,被录取人员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后,送往内地相关院校进行为期1-2年的培训学习,培训结束后,考核合格者到签订协议的企业上岗就业。 四、咨询电话: 0994-2346257(人才中心)
自治区企业培养计划岗位需求表.xls
[责任编辑:陶美玲][审核人:tao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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