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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党工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2012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新政办明电〔2012〕11号《关于2012年春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现将2012年春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月22日至2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1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为确保各族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一是组织好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保证节日期间市场供应。二是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特别重视节日期间旅游、交通的安全工作,加强教育和监督,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三是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妥善处理。四是节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离开昌吉市,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市委请假。请各单位、各部门将节日期间值班表于1月20日17:00前报市委办、市应急办。 市维稳办电话:2596823、2596653 市委办信息科电话:2596505、2596510(传真) 市政办信息科电话:2596571 市应急办电话:2596777
中共昌吉市委员会办公室 昌 吉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18日
[责任编辑:刘志新][审核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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