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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审查的报告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保元
出席昌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各族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截止1月19日上午12时30分(北京时间),向大会提出议案65 件,其中:属于城建环保类23 件;农林水牧类方面15 件;公交财贸类12 件;教科文卫类8 件;其它方面7 件。 上述议案中,代表较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强化城市功能;继续加大对农业、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老城区改造步伐和解决失地农民养老等民生问题。 议案审查委员会根据《昌吉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办法》和《昌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的决定》,对代表提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认为代表所提议案均属局部问题,建议将65件议案全部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交有关部门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另外,大会期间还收到代表为我市各方面的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22 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昌吉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办法》《昌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交有关机关、组织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代表。
[责任编辑:chenlei][审核人:chen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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