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昌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 CJS029/2021-000001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2020年昌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主 题 词 | 2020 昌吉市 法治 政府建设 建设工作 工作报告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1-01-13 16:27:11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2020年昌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以来,市委、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央、区、州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断更新管理观念,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政府各项工作中,以上率下,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等八项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实行精细化服务,真正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调整优化部门内部审批职能,有效减少了审批服务制度性成本,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全程代办服务,减化项目审批,行政行为更加高效便民。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提升了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昌吉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高位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组建了执法、司法、普法3个协调小组,出台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小组“两规则一细则”等工作制度,形成了强有力的工作推动机制。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州党委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召开党组会议、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夯实依法决策“压舱石”。成立市委、政府法律顾问团,聘请优秀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制定出台了《昌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形成了“法律把关在前,领导决策在后”决策机制。同时建立专家智库,聘请了55名专家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三是坚持多元监督,筑牢法治责任“防火墙”。探索形成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抓总,市委办、市政府办等分头实施的工作格局,印发《关于尽快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工作任务的通知》,采取自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对标对表落实责任。突出考核导向,将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述法”形式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报告内容,与年度领导班子考核一同进行。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实现同部署、同督促、同反馈、同整改,压实党政负责人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四是抓“关键少数”引领,争当学法用法“排头兵”。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普法重点内容之一,坚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将依法治国、依法治将战略以及宪法、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邀请国家、自治区知名专家学者举办“星光讲坛”法治专题讲座。组织领导干部参与旁听案件庭审。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纳入单位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一、二审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69件。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法治方式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依法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我市紧密部署,加大力度,多举措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市公安局印发了6000余份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严格落实依法治州办《关于依法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的通知》。对全市59家规模企业派出73名驻企干部,包括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38家,监督指导企业防疫工作。组织挂钩帮扶部门领导收集整理83家企业受疫情影响问题53条,全部协调解决。
二是加强市场监督和重点场所执法检查,确保市场稳定,提升百姓幸福指数。整合资源、联防联控,对区域内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情况联合检查,实施监管。对5家医疗机构的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消杀作业。疫情防控期间共检查药店、销售医疗器械等710家、各类超市、农贸市场、山货店等280家,餐饮场所139家,屠宰场11家。出动人员1.14万余人次,检查生产企业238家次,检查食品销售单位6900余家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9600余家次,查处“黑工厂”、“黑作坊”2家,下架海鲜类产品80705公斤,停业整顿223家,整治无证无照经营餐饮店98家,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012家次,检查各类医疗机构38家,出动执法人员474人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向全市药店发放《疫情防控提醒告诫书》,严格落实感冒药实名登记销售制度。做好疫情期间酒店自供餐和配餐单位和中小学、高职院校复学复课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是筑牢疫情防控不松劲,法律服务不停摆,高质量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及时向公众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的通告,全面开展公共法律服务“12348热线平台”、人民调解专线电话,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公证、律师等行业协会对疫情期间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和防疫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实现了疫情防控与为民服务两不误。公证机构实行电话预约特事特办,公证费用均下降30%,并积极捐款献爱心并慰问一线防疫工作者,单位和个人捐款共计55870元。法律援助中心(站)采取线上办公方式,法援律师手机24小时畅通,为群众提供贴心的法律服务,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解答电话咨询13100余人次。
四是“线下”“线上”齐发力,抗疫普法两不误。通过“法治昌吉”微信公众号及各行业利用每月25日LED法治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使每个公民明确自己在疫情防控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三)全面落实《纲要》改革举措,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制定了《昌吉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行简易注销工作方案》,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网上登记,全流程办理商事登记业务,整合税务、公安、社保等24个行政许可主管部门间的信息流转路径,实现企业开办从注册到领取发票“一条龙”办结,做到“多证合一”、“审核合一”、“一照通行”。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减为3个工作日。100项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由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在全市推开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注册登记工作实现了“多证合一”,涉及部门扩大到26个以上。狠抓落实,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落实各项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企业社保费减免受益人数。拓展减税降费,为17家企业招商租户减免疫情防控期间的租金。
2、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一是加大审批事项清理力度。先后同步开展3次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取消、合并减少38项,新增(承接)38项,调整58项,变更98项,最终确认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76项,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共确认保留18个部门7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二是调整完善权责清单。抓好清权、确权、晒权三个环节,完成了覆盖城乡的权责清单体系编制和公布工作,打通了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最后一公里。出台了《昌吉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清单管理制度》,同步完成权责清单三次动态调整工作,保留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10类2881项,责任事项19111项、追责情形20931条。保留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权力事项8类83项,责任事项398项,追责情形493 条。保留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事项3 类40 项,责任事项164 项,追责情形200 条。三是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对创新创业、日常生产生活、涉及行政权力运行等三个方面16类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形成了《昌吉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权责清单工作专版,对市直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全方位公开“晾晒”。四是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目前,我市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已印发并公示,涉及7个部门共220项。精准施策,服务中心工作,切实发挥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为“六稳、六保”贡献智慧力量,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一是规范制定行为,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制定程序进行规范,清理确认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44个,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告。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2020年向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4份,并将发布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三是每两年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同时对涉及《民法典》有抵触、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优化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专项清理。今年印发了《昌吉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昌市政规【2020】01号),确认继续有效文件143件,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104件。四是对各单位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取消证明事项设定依据26条,保留82条。
4、理顺行政执法主体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纵深改革。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综合执法工作。将原市环卫局、园林局等8个单位全部划入昌吉市城市管理局。建立了“属地管理为主体、行业权属为主责、综合协调部门指导、执法部门积极配合、城管部门综合监管”科学的城市管理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二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健全执法公示平台,通过在互联网开设门户网站将各单位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救济方式、监督举报方式以及依法应当予以公开的其他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在网页上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完成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部门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汇编工作,共梳理17个部门266项随机抽查事项,抽查内容717条,市场主体名录库纳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51312户,执法人员名录库录入执法人员1200名。四是稳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体制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工作。整合相关领域在乡镇和街道现有行政执法力量和资源,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下沉,实行“街道派单、部门接单”机制。建立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理顺权责关系,将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乡镇、街道承担,综合设置基层审批服务机构,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5、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了《昌吉市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国家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昌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昌吉市工业企业做好“五统一”封闭式运行管理工作方案》、《中小微工业企业封闭式运行管理的措施》,设立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热线12345平台,共受理服务热线投诉反映问题48项,已处理、答复困难诉求48项(涉及46家企业)答复率100%。通过部门协同配合、优化流程、提高效能,帮助企业大幅降低投资环节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序推进我市企业投资便利化工作。精准施策,服务中心工作,切实发挥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为“六稳、六保”贡献智慧力量,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6、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建设。编制印发了《昌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昌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依托“信用昌吉”网站,归集、整合、发布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红黑榜和其他对判断市场主体信用状况有影响的客观信息,实现政府各部门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互联互通。公示行政许可1253条、行政处罚1251条、守信红名单35条、失信黑名单88条,营造优良信用环境。
7、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发挥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重要作用。先后在医疗纠纷调处、交通事故调处、婚姻家庭纠纷调处等方面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出台《昌吉市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规程》等配套机制,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和“网上信访”,强力推动“逐级走访”,依法处置涉访违法行为,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努力打造阳光信访、法治信访。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畅通复议救济途径,依法及时受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把行政复议工作作为及时化解行政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今年来共受理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1件,及时审结11件,审结率100%。三是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的责任意识和司法担当意识,及时提出答辩意见,积极出庭应诉。2020年共行政调解案件调处600余件。
8、开展法治宣传,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以“法治十进”活动为载体,以提升市民法律素质为目标,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落实责任,形成“大普法”格局。把普法工作纳入乡镇(街道)、部门的总体发展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督促,构建普法资源的整合机制。在实施过程中真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修订了《昌吉市国家机二是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指导全市44个部门(单位)制定普法清单。明确36个成员单位职责。认真落实“以案释法”制度。丰富载体,法治宣传教育推陈出新。在传统媒体方面,昌吉市电视台开办《法治零距离》节目,累计制作播放40期155次。三是创新形式,打造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继续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法治文化公园、长廊、游园、小区、乡村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已在全市建成贴近群众生活的法治文化公园、景区、长廊、广场等88个。四是抓领导干部学法,将宪法法律、党章、党内法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通过举办“星光讲堂”、专题辅导等方式强化学习,并将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作为年度考核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市共166名领导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四)加强考核力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与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将年终述法工作列入每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各部门各单位在年终工作总结中突出第一责任人履职述法工作情况。将述法工作作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重要标准。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与法治昌吉建设年度考评有机结合。为强化年终述法工作结果运用,层层传导压实工作责任,对法治建设发生重大问题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通过年终述法工作,我市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各级党委在选人用人上初步形成“法治导向”,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政府职能转变有待加强。我市“一体化”平台建设相对滞后,网上行政审批流程还需进一步整合优化,先证后照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还不完全到位。
二是权力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对行政权力的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力度还不够,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行政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有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内容不具体,有的行政机关办事不够透明。行政复议的监督和纠错功能未充分发挥,司法监督作用和行政问责力度还有待加强。
三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机构力量较为薄弱。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难点在基层,但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力量配备、工作保障还不够到位,特别是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法制机构规格、人员素质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不相适应。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市将认真按照中央、自治区、州法治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州党委、州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努力开创法治政府工作新局面。重点将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领导干部要带头强化制度意识,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将政府工作重点转到依法治市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效能,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全面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是抓好聚焦“关键少数”。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依法参加行政诉讼,直接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提高政府公信力。强化政府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级公务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促进学法用法治化、规范化。
三是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从体制机制建设方面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制度保障。认真梳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将“证照分离”改革与“不见面、马上办”“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多证合一”及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等改革举措相结合,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四是持续提升依法行政决策水平。以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完善“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高效运作”的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审批流程、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实现行政审批效率大提速,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不断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部门规范行使行政职权。
五是基层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探索创新基层治理机制和治理模式。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信访、综治等矛盾纠纷排查网络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以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和人民调解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的四级调解组织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