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市政办发〔2019〕9号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新政办发〔2019〕30号)和《昌吉州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昌州政办发〔2019〕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制定了《昌吉市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任务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任务分工方案》,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各单位要结合职责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逐项制定落实计划,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督办落实。     二、强化沟通协作。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季度对账、半年查账、年终交账的要求,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台账管理。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密切合作,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组织推进、督促落实、汇总上报等工作。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按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及时向牵头单位报送工作情况。   三、强化督导落实。市人民政府将把《任务分工方案》落实情况作为督查重点,纳入绩效考核,持续跟踪问效。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月报制度,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季度工作总结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704室。   联 系 人:孙 勇   联系电话:2596582,2596581   电子邮箱:649103592@qq.com      附件:昌吉市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任务分工 方案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