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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2025年昌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意见建议的通知

2025-01-27 15:42:38 来源: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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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昌吉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平稳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5年昌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现面向全社会征求对《措施政策》的意见建议。如您有意见建议,可从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994-2344279。

  附件:2025年昌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

  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0日

2025年昌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

  1.实施购房补贴。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可按照其所购房屋网签备案合同总金额1%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以缴纳契税完税时间为准);同时,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还可享受昌吉州人才引进购房补贴政策。

  2.实施消费券补贴。春、秋季房展会活动期间,购房者可按购买面积享受消费券5000元、7000元、10000元补助。

  3.实施团购补贴。一次性购买3套及以上的购房者或单位,购买同一家房企开发建设的新建商品住宅,房企根据购房面积每平方米给予200-500元补贴。

  4.实施以旧换新。房产企业、中介机构、房主签订三方协议,旧房交易成功的,中介佣金由房企承担;180天内未交易成功的,可根据购房人意愿全额退还新房购房定金。

  5.实施入学便利。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许购房人凭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缴纳凭证及户籍或其法定监护人有效居住证,向新购商品住房所对应的义务教育学校申请入学。

  6.实施住房保障。新建1000套保障性住房,对低收入家庭、新市民、引进人才等群体,加大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等保障力度。

  7.实施以租转购。在昌吉市租房者在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时,购房人2年及以内的租金由开发企业承担(租金不高于1.2万/年)。

  8.实施金融支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后,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按月对公对冲”还款业务。

  9.实施品质住房。新建住宅项目,其封闭阳台减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和建筑面积,进行商品房预售和不动产登记。居住建筑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建筑面积的部分,其水平投影面积之和按不超过套内建筑面积20%控制。

  10.实施计容优化。对架空层、飘窗、露台等提高居住体验的空间,以及配建协议约定无偿交付政府使用的教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公益性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可不计入容积率。

  以上政策措施只限于在昌吉市域购房者或房产开发企业享受,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最终解释权由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责任编辑:刘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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