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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

2018-08-11 17:20:01 来源:昌吉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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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坚决执行外来务工子女就学“两为主”政策,既外来务工子女就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凡实际条件符合在本市进城务工子女入学条件并提供以下四项证件的外地户口进城务工子女,应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若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学位不足,由市教育局调整到其它学校就学。

1.在本市经商或务工的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定、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市就业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2.在本市居住证件: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市区的住房证件,即房产证或在房管局办理的房屋租赁证,且在学校辖区内租住一年以上的,同时必须提供在本市居住地的居住证;

3.原籍户籍证明:原居住地家庭户口簿原件或流出地乡政府出具的父母进城务工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的证明;

4.转学证或小学毕业证。对非起始年级随父母或监护人来我市就读的,除须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有出具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及转学证明。初中起始年级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责任编辑:刘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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