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01/2018-00016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名 称 |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政务服务 最多 实施方案 的通知 | ||
| 文 号 | 昌市政办发〔2018〕41号 | 发布日期 | 2018-08-24 17:35:48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昌吉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昌吉市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
昌吉市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以及《昌吉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昌州党发〔2017〕12号)等文件精神和自治区确定昌吉市为“最多跑一次”试点地区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本着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自治区“1+3+3+改革开放”和陈全国书记对昌吉州提出的“1+2”三件大事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打造“行政审批最简、办事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优、市场活力最强”的县市,增强群众和企业对改革成果的获得感,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便民利民。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简化办事环节,优化服务流程,分批制定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实体办事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融合发展,提高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
——依法办事。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推进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政务服务持续优化。
——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清单,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让群众、企业全面了解办事程序及有关要求。
三、工作目标
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结合实际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流程进行再造和优化,逐步形成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成熟一批、公布一批、执行一批。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统筹推进,确保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的要求情况下,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2018年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进驻综合实体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材料减少30%以上;2019年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2020实现80%以上的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四、主要任务
“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的实施主体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项范围包括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的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
(一)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社保等民生事务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按照国家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的有关要求,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积极探索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 “有关材料”等,应逐一加以明确,不能明确且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上一个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二)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共享,从源头上避免“奇葩”证明等现象。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说明理由并对外公布清单,对保留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三)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逐步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帮办制。通过预约、轮休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积极探索实行“5+X”工作日模式。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可有针对性地提供专项服务,健全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完善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全面推行审批服务过程和结果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整合优化审批服务机构和职责,积极争取设立行政审批局,依法设立的行政审批局办理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具有法律效力,原主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再加盖本部门印章,杜绝重复盖章。
五、任务分工
(一)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做好“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要求的落实工作,积极争取设立行政审批局,努力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市委改革办、编委办)
(二)组织协调“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部门落实各项任务,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信息;受理群众对改革实施过程中的投诉举报;组织全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评估评议,做好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市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市审改办及相关成员单位)
(四)组织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梳理编制“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并积极推进清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通过电视、报刊、政府网站等渠道广泛宣传,分类分批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2018年7月底前公布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主要包括行政审批、重点民生领域(人社、民政、公安、卫计、教育等)和财税领域涉及的公共服务事项,其他批次事项清单适时公布。(市委编委办、市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五)做好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组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编制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和一次性告知单并认真实施;各相关单位,按照精简环节、取消前置、减少材料、压缩时间等方式对办事流程进行再造和优化;对企业投资项目领域的办事流程进行重点研究,按照审批时间再减一半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提供更加公平、高效、优质的营商环境,不断推进政务服务再提速;积极探索导办帮办机制,由企业办、群众办变为政府帮着办;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主中心、分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倡自助服务终端的普及应用,推进窗口服务整合和优化,努力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办理模式;创新服务方式,以办事群众“少跑腿”为原则,通过现场受理一次办结、提前预约办件服务、邮政快递辅助送达等方式,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条件。(市政务中心、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发改委、城乡规划局、环保局、市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六)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各类行政许可事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和再造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市法制办)
(七)依托昌吉州政务云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整合基础数据,实现数据共享;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最多跑一次”事项网上办理的入口,方便群众“一网通办”。(市政务中心、电子政务办、市直相关部门)
(八)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查找短板和问题,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市政府办、督查室)
六、工作要求
(一)事前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平台建设
集中审批权和服务事项。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推进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方便基层群众、企业就近实现“最多跑一次”。
政务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办事窗口公开栏等平台,对事项的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和企业能够一次性获得完整的办事信息。
(二)事中优化流程,创新办事服务方式
推进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大对分中心和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力度,按照“环节最少、流程最简、效率最高”的原则,逐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在市政务中心、分中心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实现“最多跑一次”。
着力优化窗口服务。健全窗口服务导办帮办机制,组建专兼职相结合的帮办员队伍,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导办、帮办服务。推行联合审批横向联动,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推行“一窗受理”,完善联办机制。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用好一次性告知单,列明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设定依据、办理窗口和办结时限等相关内容,做到咨询一次写清、表格一次发清、材料一次收清、内容一次审清。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窗口扫描仪、高拍仪等设备的普及应用。
(三)事后加强监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厘清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形成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监管制度,以更强的监管促进更好的放权和服务。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办事评论监督体系,创新群众满意度评价方式。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放管服”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并与政府部门许可、处罚和监管工作有效衔接,进一步健全企业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协调推进整体工作开展,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形成推进改革合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
(二)促进改革落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生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与配套措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示范引领,对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要不断进行办事流程的再造和优化,细化具体措施,不断扩大“最多跑一次”事项覆盖范围,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全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宣传工作。
(四)强化监督问责。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要加强对“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检查,做好分析研究与推进落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查找并解决问题,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列入绩效考核指标,对履行职责不认真、工作进展缓慢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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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人大常委会办、政协办,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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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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