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昌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本级)部门决算公开
昌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 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之规定,现将昌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昌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成立于2012年3月,为副科级全额事业拨款单位,隶属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主要职能: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实施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州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具体规定;对拟征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予以公布;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组织听证会;建立和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档案。
3,机构人员情况:编制数额为10人,实有7人(其中享受管理岗七级待遇1人,管理岗八级1人,管理岗九级3人,工勤岗2人)领导职数2人,内设5个科室。
4,人员本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17年年末实有7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昌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昌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单位本级 |
|
2 |
||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805.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496.26万元,降低98.5%,支出805.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496.26万元,降低98.5%。增减变化原因是:因拆迁量减少。
与预算相比,年初财政拨入收入805.84万元、支出805.84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37.55万元,与预算相比,收入、支出分别增加668.29万元,增减变化原因是:因拆迁量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05.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5.84万元,占100%。与预算相比,收入增加668.29万元,增减变化原因是:因拆迁量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0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3万元,占12.6%;项目支出695.44万元,占86.3%。与预算相比,超预算支出66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48万元,增加11.4%。项目支出增加647.44万元,增加1349%。因拨入的预算资金不包含拆迁款,决算资金包含拆迁款。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05.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496.26万元,降低9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本级拨入的拆迁款减少,拆迁款主要通过平台公司拨入。财政拨款支出805.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496.26万元,降低98.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0479.5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本级拨入的拆迁款减少,拆迁款主要通过平台公司拨入。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137.55万元,收入决算805.84万元,比预算增加668.29万元,原因是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137.55万元,支出决算805.84万元,比预算增加668.29万元,原因是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5.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8.74万元,增加534.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本级拨入的拆迁款2120399款项未拨付,拆迁款主要通过平台公司拨入。按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96.4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1.03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695.44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82.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73.53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137.55万元,决算支出805.84万元,比预算增加668.29万元,增加585.85%,原因是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25万元,2017年度财政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为0,与上年相比,减少182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没有安排拨付政府性基金。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0,与上年相比,减少1825万元,降低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没有安排拨付政府性基金。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财政没有安排拨付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决算与预算相同。财政拨款结余与上年结余均为0。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5万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与上年相比,减少1825万元,降低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没有安排拨付政府性基金。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城乡社区支出1825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基本支出127.1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财政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决算与预算相同。财政拨款结余与上年结余均为0。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结余相同。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2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变化。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2.2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财政只拨付1辆车的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占100%,与上年支出相同,降低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和维修维护费用等。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2.2万元,主要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与预算相同,无增减变化。
因公出国(境)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费、维修费、加油费等。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昌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无此项预算。
与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动。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2万元,比上年减少15.01万元,降低55%,主要原因是2016年社保基数调整,财政增加了拨款。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六、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政府采购计划15.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7万元;实际采购15.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81505.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464.27万元,固定资产41.1万元,其中:共有车辆2辆,价值21.7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9.4万元。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 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
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 1 个,涉及预算695.44万元,项目支出决算695.44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1.拆迁补偿项目695.44万元。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2(类)03(款)99(项):指: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2(类)01(款)99(项):指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