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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

2018-08-10 18:23:42 来源:昌吉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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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住建局2017年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

构设置情况、年末编制情况、实有人数情况等。

(一)主要职能。

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本单位承担的职能共十六项,具体是: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2、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3、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标准体系的责任。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6、负责全市建设行业资质审查、审核和审批工作,指导全市建筑业活动,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管理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7、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

8.负责研究拟订村镇建设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

9.综合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工作。

10.承担全市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地震应急的责任。

11.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工作。

12.负责城市基础设施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经营运作;参与

13.土地储备、转让和开发利用。

14.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15、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评估工作;

16、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本单位共有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住房保障科(昌吉市住房改革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市建设科、公用事业科、村镇建设科、地震科(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筑业管理科、合同预算科、前期科、计划财务审计科;二级单位15个,分别是:环卫局、园林局、房管局、市政养护处、广场管理处、人民公园、滨湖河管理处、城建档案馆、征收办,质监站、安监站、招投标管理站、造价站、维修资金办、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三)人员情况

行政及参公编制:

1.住建局核定行政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数22人(含乡科级正职10人乡科级副职10人,工勤技师1人,初级工1人),退休28人,

2.安监站核定编制10人,实有 6人,退休3人,

1-2合计实有在职人数28 人,退休31人。

事业编制:

1.质监站核定编制 15人,实有23 人,退休11

2.造价站核定编制6人,实有4人,退休3

3.维修资金办核定编制7 人,实有7人,

4.招标站核定编制 7人,实有7人,

1-4合计实有人数41人,退休14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市住建局决算包括:住建局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我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28239.86万元(其中包括其他收入716.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19.55万元,降低7.9%,支出26553.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826.35万元,降低24%,结余19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84.74万元,增长86%。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7年安排项目资金减少,结余增加主要原因是2万元基本支付存在未达账项,1944万富民安居工程款按进度支付未支付完毕,待下年度按项目进度支付,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年初预算收入2985.79万元,本年预算增加数27523.7万元,主要是:追加项目资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239.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96.14万元,占95.6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716.16万元,占2.5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资金。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年初预算收入2985.79万元,本年预算增加数27523.7万元,主要是:追加项目资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55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4.31万元,占4.98%;项目支出25228.82万元,占95.0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五站所合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运行经费增加。

与预算相比情况。

本年年初预算数2985.79万元,增加预算指标数2752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1135.79万元,增加预算188.52,增加16.59%,项目支出年初预算1850万元,追加项目资金25228.81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523.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35.62万元,增长11.3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项目资金减少。财政拨款支出25836.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83.68万元,降低24.32%。其中:基本支出1324.31万元,项目支出25228.81万元。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五站所合并人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本年度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减少。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9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84.74万元,增长86%。结余增加主要原因是2万元基本支付存在未达账项,1940万富民安居工程款按进度支付未支付完毕,待下年度按项目进度支付。

与预算相比情况。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是2985.79万元,年末决算数27523.70万元,追加预算指标主要是项目资金追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09.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5.76万元,增长2.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五站所合并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支出增加。

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107.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033.46万元,公共项目支出15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41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861.8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68.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77.30万元,基本建设17402.0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43.7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10万元,降低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初预算尚未安排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7.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919.44万元,降低9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基金预算收入。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年初未安排基金预算收入,年度过程中根据资金需要追加基金收入527.5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527.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919.44万元,降低9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项目支出减少。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120901款:城市公共设施支出527.56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其他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27.56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年初尚未安排基金预算收入,年度过程中按照需要追加527.56万元。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19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84.74万元,增长(降低)86%,主要是富民安居工程项目资金1940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基本支出支出存在对方未达账项结转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9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84.74万元,增长86%。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富民安居工程项目资金1940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基本支出支出存在对方未达账项结转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9.59万元,比上年增加4.02万元,增长41.9%,增加(减少)原因是住建系统五站所合并公务用车统一,务用车维护费纳入住建局统一使用,新增五站所公务公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9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4.02万元,增长41.9%,增加(减少)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无。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及车辆加油。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9辆,保有量为22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

年初预算住建局公务用车维护费5.2万元,五站所预算公务用车6.8万元,2017年度实际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9.59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25万元,比上年增加88.79万元,增长69.23%,主要原因是:五站所合并经费指标统一拨付到住建局。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住建局政府采购计划12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万元;实际采购103.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36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资产总计302501.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352.19万元,固定资产92445.64万元,在建工程189703.32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22辆,价值302.48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城市建设中包括环卫园林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92143.15万元。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 8 个,涉及预算25228.82万元,项目支出决算25228.82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1.环卫工人、园林工人及莎车务工人员工资6543.05万元;

2.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40万元;

3.归还历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716.16万元。

4.警务办公用房建设项目1520万元。

5.建设应急专项250万元。

6.基本建设及市区道路电费15495.64万元。

7.电力改迁项目527.56万元。

8.安居富民工程136.41万元。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4(类)02(款)09(项):指公共支出;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2(类)01(款)01(项):指城乡社区行政运行;212(类)01(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行政运行;212(类)03(款)99(项):指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2(类)05(款)01(项):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类)09(款)01(项):指城市公共设施;221(类)01(款)01(项):指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229(类)99(款)01(项):指其他支出;231(类)03(款)99(项):指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责任编辑:昌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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