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林业局年部门决算公开
昌吉市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昌吉市林业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昌吉市有关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昌吉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各类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使用。
(三)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用材林、防护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在内的天然林、人工林、次生林)的管理培育;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检测和统计;组织实施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及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和生态建设工程;依法对森林资源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组织编制、审核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政执法工作;监督、审核林木、木材的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对全市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活动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并对征用、占用林地依法进行审核报批;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
(四)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平原天然林及河谷次生林的恢复、保护、发展工作;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工作;指导国有苗圃、林场、森林公园和花卉、风景林自然景点及林业工作站、护林站等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与管理。
(五)组织、监督、指导本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的审核与报批。
(六)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七)制定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市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林业公安工作,管理林业公安队伍,负责协调、监督相关部门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八)研究提出本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组织、指导、协调昌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审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林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林业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上报;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务工作,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林业工业产品质量、标准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拟订昌吉市特色林果业基地建设规划,指导林果业生产、管理、加工和销售工作,负责昌吉市林果业发展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
(十)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木本药草、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花卉的培育。
(十一)负责昌吉市北部荒漠生态区保护和自然生态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和林业系统专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管理工作;协调地方与山区林场的关系;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宣传工作。
(十三)承办昌吉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十四)承办昌吉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内设机构:
昌吉市林业局内设2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综合业务科。
3、人员情况
昌吉市林业局机关列行政编制7人,其中:领导职数3名。昌吉市林业局机关列后勤事业编制1名。事业编制63人,其中:参依照管理人员53名,事业编制10名。年末实有人数64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57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市林业局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市林业局本级决算。
纳入昌吉市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昌吉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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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14651.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675.57万元,增长83.69%,支出19812.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065.31万元,增长317.37%,结余109.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160.35万元,降低-97.92%。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支出所形成的。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数为956.01万元,与预算相比收入增加13695.94万元,与预算相比支出增加18856.30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651.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16.51万元,占56.0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6435.45万元,占43.93%。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到位所产生的差异。
与预算相比情况: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13695.94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81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8.02万元,占4.99%;项目支出18824.29万元,占95.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到位所产生的。
与预算相比情况:与2017年预算支出相比增加18856.30万元。增减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216.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5.11万元,增长5.1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到位所产生的。财政拨款支出13376.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794.87万元,增长191.94%。其中:基本支出988.02万元,项目支出12388.84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支出所产生的。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09.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160.35万元,降低-97.9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支出所产生的。
与预算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与预算相比增加7260.4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12420.85万元,基本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100万元,项目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12320.84万元。增减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76.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794.87万元,增长191.9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支出所产生的。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5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642.59万元,农林水支出8614.76万元,其他支出2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51万元,2110602款退耕现金支出482.59万元,2110605款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支出2200万元,2110699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1960万元,2130201款林业行政运行支出775.73万元,2130204款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12.77万元,2130205款森林培育支出5443.63万元,2130206款林业技术推广支出110万元,2130209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066.45万元,2130211款动植物保护支出405万元,2130219款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支出230万元,2130224款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支出5万元,2130227款林业贷款贴息支出45万元,2130234款林业防灾与减灾支出77万元,2130299款其他林业支出344.18万元,2299901款其他支出2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80505款与预算相比减少5.6万元,2130201款与预算相比增加105.19万元,2130204款与预算相比增加0.41万元,2130299款与预算相比增加313.18万元,2130211款与预算相比增加400万元,2130224款与预算数据一致,2130234款与预算相比增加50万元,其他剩余款项与预算相比均为增加数。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化。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与预算相比情况: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数据。
与预算相比情况: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109.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160.35万元,降低-97.92%,增减原因是:加快了结余资金支付力度。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0.98万元,降低-89%,增减原因是:加快了结余资金支付力度。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5.55万元,比上年增加2.83万元,增长22.24%,增加原因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55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2.83万元,增长22.24%,增加原因:春秋义务植树因面积大,任务重,路途远所造成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增加。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无变化。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昌吉市林业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数据。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汽油款及公车修理费等。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8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数据。昌吉市林业局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预算相比,减少0.05万元。公务接待费与预算数据一致。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昌吉市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34万元,比上年增加6.03万元,增长6.8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所形成的。
六、政府采购情况
昌吉市林业局政府采购计划1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4万元;实际采购1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4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9891.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65.09万元,固定资产275.12万元,其中:房屋2144(平方米),价值32.01万元,共有车辆8辆,价值97.98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45.13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吉市林业局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 13个,涉及预算18824.2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8824.2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1. 2110602款 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年补助资金、2017年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资金482.6万元。
2. 2110605款 2015年、2016年、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200万元。
3. 2110699款 2015年、2016年、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960万元。
4. 2130205款 2016年第一批部分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2015年、2016年防风林工程资金5443.6万元。
5. 2130206款 优质果园补助及新品种示范引种验收合格的种植户补助资金110万元。
6.2130209款 2016年、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66.4万元。
7.2130211款 2016年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405万元。
8.2130219款 林业局《昌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等三个项目编制费230万元。
9.2130224款 义务植树宣传经费5万元。
10.2130227款 2016年、2017年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5万元。
11.2130234款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77万元。
12.2130299款 2015年自治州林业发展补助资金、2016年剩余森林植被恢复占用林地返还资金、追加兑付林业历年未兑付财政补助资金6779.6万元。
13.2299901款 项目工作经费2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10602 退耕现金
2110605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2110699 其他退耕还林支出
2130201 行政运行
2130204 林业事业机构
2130205 森林培育
2130206 林业技术推广
2130209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2130211 动植物保护
2130219 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
2130224 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
2130227 林业贷款贴息
2130234 林业防灾减灾
2130299 其他林业支出
2299901 其他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