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昌吉市水利局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昌吉市水利局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一)主要职能
昌吉市水利局是昌吉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单位,主要承担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水利灌溉管理、防汛抗旱、河道采砂、水土保持、涉水行政许可、审批、执法等职能工作。
(二)内设机构
机构设置:水利局机关、河道管理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渔政管理站。
(三)人员编制
核定编制数35人,实有人数34人。水利局机关编制9人,实有8人,河道管理所编制13人,实有13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制8人,实有8人;渔政管理站编制5人,实有5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市水利局部门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7099.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43.08万元,降低11.73%,支出6981.4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45.40万元,降低17.15%,结余1695.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81万元,增长6.86%。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7年建设项目较2016年有所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099.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99.11万元,占100%;本年预算收入508.19万元,较预算增加6590.92万元,主要项目经费的收入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98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43万元,占7.63%;项目支出6448.97万元,占92.37%;本年预算支出508.19万元,较预算支出增加6473.21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的支出增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099.11万元,与上年相比,943.08万元,降低11.73%。2017年建设项目较2016年有所减少。。支出6981.4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45.40万元,降低17.15%。其中:基本支出532.43万元,占7.63%;项目支出6448.97万元,占92.37%。2017年建设项目较2016年有所减少。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695.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81万元,增长6.86%。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099.11万元,本年预算收入508.19万元,较预算增加6590.92万元,主要项目经费的收入增加。本年支出合计6981.40万元。本年预算支出508.19万元,较预算支出增加6473.21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81.4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45.40万元,降低17.15%。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9万元,农林水支出6922.11万元,其他支出11.11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396.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83.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2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31万元。
2017年支出合计6981.40万元。本年预算支出508.19万元,较预算支出增加6473.21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的支出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0万元,与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结余1695.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81万元,增长6.86%,增减变化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695.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81万元,增长6.86%,增减变化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0.4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未安排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油及维修养护费用等。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昌吉市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29万元,比上年增加21.19万元,增长91.97%,主要原因是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日常开支。加之2017年承建项目及融资项目较多,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昌吉市水利局政府采购计划22.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8万元;实际采购22.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9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9546.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96.32万元,固定资产2211.06万元,其中:房屋191.87(平方米),价值64.78万元,共有车辆4辆,价值80.81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065.47万元。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吉市水利局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04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04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 13个,涉及预算万6448.9元,项目支出决算6448.9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1. 2130199 2016年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资金80万元。
2. 2130299 阿什里乡阿苇滩防洪工程、城北四镇引水巩固工程补偿298万元。
3. 2130305 大沙河涵洞防护工程建设资金201.3万元。
4. 2130306 2017年三屯河灌区水利工程及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500客水所需水资源费1230万元。
5.2130308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工程市级配套资金200万元。
6.2130309 水利监督专项业务费8万元。
7.2130310 硫磺沟镇南部矿区综合整治项目10万元。
8.2130314 2017年特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121.8万元。
9.2130316 2017年中央农田水利补助资金、自治区高效节水项目1490.9万元。
10.2130319 2017年水利发展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622万元。
11. 2130399 水利建设工程保险金、2017年水利建设统筹金、受灾农户损失补助资金1893万元。
12.2130701 三屯河灌区2016年农业灌溉用水补贴282.8万元。
13.2299901 项目工作经费11.1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3(类)01(款)99(项):其他农业支出;213(类)02(款)99(项)其他林业支出;213(类)03(款)01(项):水利行政运行;213(类)03(款)05(项):水利工程建设支出;213(类)03(款)06(项):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13(类)03(款)08(项):水利前期工作;213(类)03(款)09(项):水利执法监督;213(类)03(款)10(项):水利保持;213(类)03(款)14(项):防汛支出;213(类)03(款)16(项):农田水利支出;213(类)03(款)17(项):水利技术推广;213(类)03(款)19(项):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支出;213(类)03(款)99(项):其他水利支出;213(类)07(款)01(项):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229(类)99(款)01(项):其他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