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讨薪 | ||
| 来信时间: | 2022-03-23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餐饮工作者 前两天在昌吉市海大酒店去上了两天半的班 感觉不适应 所以就在没去上班 但酒店厨房承包者说没有工资 我走之前给他说了 不过来上班了 他说可以 他也找到人了 我去劳动局 工作人员说需要工资结算单 还有什么证据 手续太多 按照民法典 试用期是有薪水的 只好借此平台给您反应 希望您能帮我解决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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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 回复时间: | 2022-04-22 |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昌吉市海大酒店拖欠2天实习期工资未支付的问题,我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联系您了解情况,您称海大酒店后堂负责人口头约定每月5500元工资,工作2天后本人自行离职,2天工资未发放。后与昌吉市海大酒店后堂负责人联系,负责人称您在酒店实习2天,不认真工作且突然自行离职,不予发放工资。经我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调,双方未达成一致。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建议您携带相关证据资料到我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投诉立案处理。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994-235101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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