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关于和谐国际公馆延期交房的问题 | ||
| 来信时间: | 2024-01-07 | ||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2021年5月在和谐国际公馆购得房屋一套,约定2022年12月31日前交房。 2023年1月接到和谐房产出具的延期交房通知书,内容明确因疫情造成不可抗力影响工期200余天,约定在2023年12月31日前交房。 近期,本人拨打和谐国际公馆售后电话得到明确说明为1月底交房,如果交不上则推迟到2024年6月30日。 现本人有以下诉求:1.和谐国际公馆全额退还本人购房款并支付迄今为止33个月的利息。 2.和谐国际公馆在影响工期200天的情况下为何做出延期一年交房的处理决定,希望能有合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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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 回复时间: | 2024-01-11 |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反映购买和谐国际公馆房屋,该房屋至今未交付,现诉求退房款及利息及国际公馆疫情影响工期200天却按延期一年计算。经查您于2021年5月1日购买了国际公馆1-1103室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22年12月30日,该项目是由新疆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承建,目前已进入消防验收阶段。企业计划于时间2024年1月30日先行为着急装修的业主办理装修手续。关于您提出退房款诉求,经协调企业,企业于2023年9月起暂停办理国际公馆项目退房业务。关于疫情影响天数问题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无法判定,该问题属于合约行为,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建议您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处理结果: 1月10日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进行联系,并将上述情况进行反馈,您表示已知晓。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房地产业科,联系人:刘蓓蓓,电话:0994-234427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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