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关于海棠小镇一期小区不让临时车下地下车库的问题 | ||
| 来信时间: | 2024-01-19 | ||
| 信件内容: |
从小区物业收费服务公示栏得知,机动车场地占用费标准:根据《关于下发昌吉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占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按照昌市发改价费【2014】519 号文件规定:其中一条是:(2)根据临时进入地下车库的车辆,每次停车 3 小时之内不收费(包括 3 小时),超过 3 小时,每小时 2 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最多不超过 10 元(24 小时之内);超过 24 小时,按此标准以此类推。 由此得知,临时车是有权利进入小区的地下车库正常缴费即可,并非是月租车才能进,我有权怀疑他们这是自私的垄断行为!买月租车位的初衷应该是自愿,并非这样诱导,诱导我们只能花钱买月租才能进入地下车库,当然我也问了物业客服管家后又得知,地下车库是月租车才能进入,物业客服管家说这是公司规定的,公司全称:新疆嘉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请问这种情况一个公司可以凌驾于规章制度之上?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么?,还请有关部门介入,监督他们整改情况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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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 回复时间: | 2024-01-22 | ||
| 回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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