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关于华中美地房产延期交付问题 | ||
| 来信时间: | 2024-01-22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华中美地小区13-1-1401业主,房屋于2020年5月购置,购房时华中房产表示该房屋于2020年11月30日交付,合同签订时间也是2020年11月30日交付,结果未予交付。实际交付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当年选择该小区房产时因为交房时间早,我们新婚夫妻用来做婚房,结果未按规定时间交付,我们婚期等等全部延后。销售只回复一句话:没有办法。合同上约定延期交付90天以上按照合同的万分之一按日赔付,现在都入住两年半了,也未有人来处理这件事情。只能在此投诉,希望领导们予以重视,帮助我们老百姓处理一下这件事情。非常感谢。电话18199951223电话18199951223电话181999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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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 回复时间: | 2024-01-26 |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于2020年5月27日购买华中美地13-1-1401室住房,合同约定2020年11月30日交付。但直到2021年6月30日交付,现诉求企业赔付违约金。经查该项目是由新疆华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针对此问题,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多次协调企业,企业认为延期交房是受疫情影响,已为业主减免了半年的物业费(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再不做其他赔偿。 二、处理结果: 1月25日下午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进行联系,您电话暂停服务。您后期也可拨付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电话0994-2344279咨询。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房地产业科,联系人:刘蓓蓓,电话:0994-234427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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