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 | ||
| 来信时间: | 2024-03-13 | ||
| 信件内容: |
本人之前在特变电工上班,一年半后考上研究生,公司与我也是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目前公积金账户也是属于封存状态。由于最近生活拮据,想要取出来,本人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公积金提取,管理部门给予的回复是缴费部门和盖章不符合,特变电工股份公司难道不比一个部门公司,而且这是人资给盖的章。我不懂为什么不给通过,给住房公积金有关部门打电话也一直不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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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 回复时间: | 2024-03-14 |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本人在手机公积金APP中按照相应的程序提交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业务,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加盖单位盖章与原缴交单位印章不符,被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部门作退回处理,导致公积金无法提取”。经核实,情况属实。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与您取得联系,就您反映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确认后,通过与您原单位沟通后,您原单位及时向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了印章相符的原始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目前,此笔业务已顺利办结。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您进行回访,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如有不详,请与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科联系,联系人:李东,联系电话:0994-251727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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