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户口迁入 | ||
来信时间: | 2025-06-29 | ||
信件内容: |
外地户籍迁入昌吉需什么条件?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5-07-01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公安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了解您户口为新疆昌吉市绿洲路户口,侄子今年11周岁,户口在河南省,为了方便生活,想要将侄子的户口投靠本人,落在您户口下,现咨询能否将侄子的户口由外省迁入新疆昌吉市。 二、处理结果 绿洲路派出所已和您打电话进行回复,告知了市外迁入的户籍政策,市外投靠迁入中仅限于三投靠关系。即配偶,父母,子女之间可以相互投靠落户。因您与侄子之间的关系不属于三投靠范围,所以无法由河南户籍迁入新疆昌吉市。绿洲路派出所户籍室已告知您,您对此次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公安局绿洲路派出所,联系人:韩瑶,电话:0994-289671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5年7月1日 |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