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个人离职后档案无法移交 | ||
来信时间: | 2025-09-29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昌吉市市长: 您好!我是一名原昌吉市第一地质大队职工,现就个人档案托管问题向您反映情况,恳请您给予关注和帮助。 ## 基本情况 我于2018年3月从昌吉市第一地质大队(隶属新疆地矿局)离职。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单位将我的个人档案直接交到我本人手里,我在相关材料上签字确认。由于当时对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够了解,没有意识到个人保管档案存在的风险和不合规性,便将档案带走。 离职后我来到北京工作,由于户籍不在北京,当地人才服务中心不接受非京户人员的档案托管。我的户籍在石河子市,后来咨询石河子人才服务中心,得知他们只接收由单位正式移交的档案,不接受个人手中的档案。 ## 遇到的困难 目前我的档案仍在个人手中保管(原封装未做任何改动),这种状况给我带来了诸多不便: 1. **档案无法正常流转**:石河子人才服务中心不接受个人手中的档案 2. **影响正常工作生活**:档案问题可能影响今后的职业发展、社保关系等 3. **违反管理规定**:个人长期保管档案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当我联系原单位昌吉市第一地质大队,希望他们协助将档案合规转移到石河子人才服务中心时,单位以"档案是我自己取走并签字确认"为由,拒绝提供协助。 ## 我的诉求 1. **明确责任归属**:虽然我当时在相关材料上签字,但作为普通职工,对档案管理的专业规定缺乏了解。用人单位作为档案管理的专业机构,将档案直接交给个人是否符合《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 2. **请求协调解决**:恳请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昌吉市第一地质大队,协助将我的档案合规转移到石河子人才服务中心,恢复档案的正常管理状态。 3. **规范管理流程**: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 现状说明 - 档案现状:完整保存在个人手中,原封装未做任何改动 - 户籍所在地:石河子市 - 目标托管机构:石河子人才服务中心 - 主要障碍:需要原单位正式移交,但单位拒绝协助 人事档案是记录个人成长轨迹的重要材料,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我深知个人保管档案的不合规性,也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但恳请在解决问题时,各方能够本着实事求是、为民服务的原则,共同找到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 此问题已困扰我多年,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恳请市长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指导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如需要我提供更多材料或配合调查,我将全力配合。 此致 敬礼!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5-09-30 | ||
回复内容: |
您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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