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关于昌吉市和谐玫瑰园消防设施点检造假、消防设施不完好性的投诉 | ||
| 来信时间: | 2025-10-23 | ||
| 信件内容: |
领导,你好。我是昌吉市和谐玫瑰园33栋2单元1804室的一位常住居民,2025年10月18日我检查楼道内消防栓以及灭火器箱内点检记录,上一次点检日期为2025年9月1日。依据高层民用住宅消防设施的管理规定,小区物业应该对所管辖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至少每月一次点检,检查消防设施其完好性。而和谐物业已经逾期一个月未点检,正常情况下灭火器箱内应该必须放置两具灭火器,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应在绿区范围内,而我家楼道内的灭火器箱内只有一具灭火器并且该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在红区范围(需要再充装),2025年9月1日点检记录填写为正常,严重的点检记录造假,再仔细检查灭火器瓶身维修合格证标签日期为2024年4月6日。楼道的弱电井线缆槽盒脱落,消防专用接线箱未上锁,线缆凌乱,假如楼道内真的出现火情,上述消防设施能否正常工作?上述消防隐患我有水印照片为证。我只是检查了我家楼道内的消防设施就有这么多隐患,那么和谐物业是不是对整个小区的消防设施的检查存在敷衍了事的情形,没有把消防安全放在第一位,践踏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025年10月19日,我通过电话96119向昌吉消防部门举报投诉了此事,电话那边回复会有专人上门检查,然而过了这么多天一个回访电话都没有,请问这些服务群众的部门有把老百姓提的问题放在心上吗?我作为一个遵纪守法,合理纳税的公民反馈关乎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都得不到解决吗?说了这么多,我只希望领导能够严查和谐物业,要求和谐物业下发整改通知,自查自改,隐患整改需要闭环,我要看到整改结果。不只是今日反馈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还有居民通过“吉事通”反馈的其他问题,百姓反馈的问题都得不到解决。 |
||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 回复时间: | 2025-10-27 |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反映的问题:昌吉市和谐玫瑰园33栋2单元1804室的一位常住居民,2025年10月18日我检查楼道内消防栓以及灭火器箱内点检记录,上一次点检日期为2025年9月1日。依据高层民用住宅消防设施的管理规定,小区物业应该对所管辖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至少每月一次点检,检查消防设施其完好性。而和谐物业已经逾期一个月未点检,正常情况下灭火器箱内应该必须放置两具灭火器,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应在绿区范围内,而我家楼道内的灭火器箱内只有一具灭火器并且该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在红区范围(需要再充装),2025年9月1日点检记录填写为正常,严重的点检记录造假,再仔细检查灭火器瓶身维修合格证标签日期为2024年4月6日。楼道的弱电井线缆槽盒脱落,消防专用接线箱未上锁,线缆凌乱,假如楼道内真的出现火情,上述消防设施能否正常工作?上述消防隐患我有水印照片为证。我只是检查了我家楼道内的消防设施就有这么多隐患,那么和谐物业是不是对整个小区的消防设施的检查存在敷衍了事的情形,没有把消防安全放在第一位,践踏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025年10月19日,我通过电话96119向昌吉消防部门举报投诉了此事,电话那边回复会有专人上门检查,然而过了这么多天一个回访电话都没有,请问这些服务群众的部门有把老百姓提的问题放在心上吗?我作为一个遵纪守法,合理纳税的公民反馈关乎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都得不到解决吗?说了这么多,我只希望领导能够严查和谐物业,要求和谐物业下发整改通知,自查自改,隐患整改需要闭环,我要看到整改结果。不只是今日反馈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还有居民通过“吉事通”反馈的其他问题,百姓反馈的问题都得不到解决。 二、处理结果 经实地检查,楼道内消防栓以及灭火器箱内点检记录,应该是创城时要求的检查记录卡,不属于消防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物业需要组织实施对建筑共用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小区的维保单位每个月都开展维护保养,并出具维保报告,大队检查时未发现灭火器不合格问题,且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第6.1.3条,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时,应配备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时,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楼道内只有一具灭火器符合配置要求。针对楼道的弱电井线缆槽盒脱落,消防专用接线箱未上锁,线缆凌乱的问题,已责令物业进行整改,并要求进行全楼自查,及时对业主反馈的消防问题进行整改,加大防火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于2025年10月27日进行答复,您对回复意见表示知晓。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李海峰,电话:1816775960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5年10月27日 |
||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