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文轩雅苑小区供暖系统供水温度及供回水温差低于标准,长期不热 | ||
| 来信时间: | 2025-11-07 | ||
| 信件内容: |
文轩雅苑小区1号楼二单元供水温度32.7,回水温度30.8(这是华电热力公司工作人员测的,并在小区群里上传的照片),根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供水温度宜采用35℃-45℃,不应大于60℃,供回水温差不宜大于10℃,且不宜小于5℃。供水温度低于标准值,温差也小于标准差。小区群里很多居民反映家里不热,热力公司也不去解决实际温度,经常说你家没有排气,你家过滤网可能堵了,外面天气也很热,你还想要多少热之类的话,不了了之。 请让他们从自身找问题,解决实际问题。文轩雅苑小区是房龄小于5年的小区,现在都不热。如果热力公司不好好供暖,满足不了群众正常需求,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根据 他们供暖温度是否低于标准值来支付供暖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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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 回复时间: | 2025-11-10 |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城市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的核心诉求:热力公司供、回水温度低,反应家中不热。 二、处理结果: 您位于文轩雅苑1-2-1803小区2022年建筑,分户控制系统已做外墙保温。 昌吉市华电供热公司工作人员于11月7日对室内温度进行室温23.3℃,并随机对文轩雅苑1号楼二单元高区、低区随机测温,1-2-101管道井供温34.8℃、回温31.4℃、您家中室温23℃;1-2-1001管道井供温34.2℃、回温32.6℃、您家中室温25.6℃ 针对您诉求的家中不热的问题。依据《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第十九条: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节能建筑居民室内温度不低于20℃,其它非节能建筑或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筑设计标准执行。室内供热温度是判断供热达标的唯一指标,未规定管道温度。 告知情况:华电供热公司工作人员已告知您室内温度符合要求。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华电供热公司,联系人:冶学军,电话:1519964744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5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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