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关于本人社保和公积金有关部门受理遇阻的求助 | ||
| 来信时间: | 2025-11-10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 我是您所在的城市一名普通劳动者,现怀着焦急与无奈的心情,向您反映我们所在单位“新疆玖源中业新材料有限公司”试用期未给我(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恳请您的关注与帮助。 我于2024年7月26日入职该公司,任职设计一职。自入职以来,公司虽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试用期内未给我缴纳社保,转正后未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这直接导致我社保断缴,公司同样未为我开设并缴纳住房公积金,这严重侵害了我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租房提取等合法权益,增加了我的生活负担。 期间,我曾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协商,但对方总是以“试用期不缴纳社保”、“不缴纳住房公积金” 等理由一再推诿、拖延,至今未有实质性进展和明确的补缴计划。 因此,我们恳请市长同志在百忙之中予以过问,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 1.对“新疆玖源中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的情况进行核实。2.督促并强制要求公司为我补缴自入职之日起欠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及相应的滞纳金。3.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我们相信,在您的关怀和政府的干预下,我们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感谢您为我们普通市民排忧解难!期待您的回复。 此致 敬礼! 求助人:刘杰 联系电话:18042003835 工作单位:新疆玖源中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入职日期:2024年7月26日 写信日期:2025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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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 回复时间: | 2025-11-12 |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工作单位:新疆玖源中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反映:1.对“新疆玖源中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的情况进行核实。2.督促并强制要求公司为我补缴自入职之日起欠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及相应的滞纳金。3.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二、处理结果 1、2025年11月12日,昌吉市劳动保障中心已对您投诉补缴社保案进行立案调查程序;2、您反映的公积金问题不在劳动保障监察受理范围,应当找相应部门进行调查处理;3、您要求对用工单位进行处罚,昌吉市劳动保障中心将会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依法依规进行办理;4、2025年11月12日11时48分,电话告知您上述办理情况,您表示满意。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高志龙,电话:1389961760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5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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