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政府有没有保障特困人员居住的房屋(如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等),如有,需符合什么条件,该向什么部门、机构申请。 | ||
| 来信时间: | 2025-11-21 | ||
| 信件内容: |
政府有没有保障特困人员居住的房屋(如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等),如有,需符合什么条件,该向什么部门、机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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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 回复时间: | 2025-11-24 |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昌吉市保障性住房有公租房,公租房保障对象为住房困难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含新入职大学生、引进人才、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城镇居民申请公租房的,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员或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由用人单位或申请人个人向所在辖区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已联系您告知公租房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疑问,可咨询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住保科,联系人:郝卫东,电话:0994-2357313。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联系人:陶美玲,电话:0994-816620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5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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