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关于昌吉市自然资源局违规下放不动产登记(房产证办理)权限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诉信 | ||
| 来信时间: | 2025-11-24 | ||
| 信件内容: |
我是一名来自 新疆昌吉市的普通公民/购房者。现实名反映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存在的 行政不作为、违规下放行政权力 问题,该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侵害了广大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 投诉事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俗称房产证)是国家赋予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法定行政职责,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和专业性。然而,据我们众多购房者了解并亲身经历,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存在将本应由其行使的 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甚至部分审核权限,违规下放给了本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具体表现为: 1. 由开发商“一站式”包办:购房者无法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办理个人名下的房产证,必须将全套材料交由开发商,由开发商统一收集、提交。 2. 设立“开发商专用通道”: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开发商开辟了便捷通道,办理效率远高于个人申请,变相强制购房者通过开发商办理。 3. 缺乏有效监管与透明度:在此模式下,办理进度完全由开发商掌控,普通民众无法通过官方渠道查询真实的办理状态。一旦开发商拖延、挪用办证资料或税费,购房者将陷入被动,维权困难。 二、 问题与危害 此种“官商合作”的模式,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和潜在风险: 1. 行政权力滥用:将政府核心行政职能变相“外包”给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和权力滥用,容易滋生腐败和权力寻租空间。 2. 侵害群众权益:我们购房者被迫向开发商支付高额的“代办费”,但服务质量和效率却无法保障。部分不良开发商甚至会利用扣押房产证的方式,胁迫业主缴纳各种不合理费用。 3. 增加公众负担:剥夺了群众自行办理的选择权,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和时间成本,与国家“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便民利民的宗旨背道而驰。 4. 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大量公民的身份信息、房产信息等敏感资料长期滞留于开发商手中,存在严重的信息泄露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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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 回复时间: | 2025-11-28 |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自然资源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我是一名来自新疆昌吉市的普通公民/购房者。现实名反映昌吉市自然资源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存在的行政不作为、违规下放行政权力问题,该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侵害了广大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投诉事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俗称房产证)是国家赋予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法定行政职责,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和专业性。然而,据我们众多购房者了解并亲身经历,昌吉市自然资源局存在将本应由其行使的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甚至部分审核权限,违规下放给了本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具体表现为:1.由开发商“一站式”包办:购房者无法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办理个人名下的房产证,必须将全套材料交由开发商,由开发商统一收集、提交。2.设立“开发商专用通道”: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开发商开辟了便捷通道,办理效率远高于个人申请,变相强制购房者通过开发商办理3.缺乏有效监管与透明度:在此模式下,办理进度完全由开发商掌控,普通民众无法通过官方渠道查询真实的办理状态。一旦开发商拖延、挪用办证资料或税费,购房者将陷入被动,维权困难。问题与危害 此种“官商合作”的模式,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和潜在风险:1.行政权力滥用:将政府核心行政职能变相“外包”给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和权力滥用,容易滋生腐败和权力寻租空间。2.侵害群众权益:我们购房者被迫向开发商支付高额的“代办费”,但服务质量和效率却无法保障。部分不良开发商甚至会利用扣押房产证的方式,胁迫业主缴纳各种不合理费用。3.增加公众负担:剥夺了群众自行办理的选择权,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和时间成本,与国家“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便民利民的宗旨背道而驰。4.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大量公民的身份信息、房产信息等敏感资料长期滞留于开发商手中,存在严重的信息泄露风险。”的相关事宜。经核实,您购买的房产是“兰亭花苑”小区4号楼1单元1102室,该小区是由昌吉市明盛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栋楼的不动产首次登记已办理完毕,目前办证渠道畅通,业主提供资料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该公司正在按楼栋号分批给业主办理分户的不动产权证。您于2025年11月10日缴纳的契税及维修资金,目前未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二、处理结果 一是您反映的办证问题,按照《不动产登记规程》中规定,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商品房办证需提交如下资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房产公司加盖公章);2、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3、申请人的相关证件;4、购房发票、完税凭证、维修资金票据;5、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企业提供);6、商品房办证卡(开发企业提供);7、房屋平面图(开发企业提供)。根据2020年7月20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研究制定印发《“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第三项登记系统升级改造(一)改造内容第6条“建立面向业务申请人网上集中办理的直通通道。积极向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经纪机构等延伸登记端口,建立快速通道,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业务延伸至银行网点,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预告登记、转移登记等业务延伸至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相关内容,为了便民利企,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持续推升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水平,减少老百姓多跑路,昌吉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均向全市房企开通不动产登记系统录入端口,由房企将业主的办证资料收集齐全后统一录入不动产登记系统后,将办证资料移交昌吉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审核、登记、发证,您无需前往不动产办事大厅办理登记手续。同时,您也可选择自行办理不动产权证,将上述商品房办证资料准备齐全并完成合同网签备案后到不动产办事大厅申请办理。因您是以银行按揭贷款购房,如有此类情况,待您的不动产权证办理完毕后,房企向昌吉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继续为业主办理该套房屋银行按揭抵押登记手续。二是您反映房企挪用税费问题,按照税务部门及住建部门的相关要求,不允许房企向购房人代收契税及维修资金,均由购房人到相关部门自行缴纳。三是您反映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高额“代办费”问题,经昌吉市自然资源局与房企及您了解,不存在支付高额“代办费”问题。 2025年11月25日昌吉市自然资源局电话联系您进行回访,告知您自行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流程及相关资料,您对处理结果表示知晓。后续昌吉市自然资源局也会督促并配合房企做好办证事宜。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贾晶,电话:1356561999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5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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