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关于昌吉市融锦城四期小区停车难问题的紧急诉求与强烈质疑 | ||
| 来信时间: | 2025-12-08 | ||
| 信件内容: |
我是昌吉市融锦城四期小区业主,现就小区地下车库长期闲置、停车资源极度短缺,以及住建、房管等主管部门敷衍推诿、漠视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再次郑重提交诉求与质疑,恳请上级单位介入督办,切实解决我们的急难愁盼。 融锦城四期由佳弘房地产开发建设,其地下车库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至今未通过竣工验收,长期处于封闭停用状态。小区原规划地面无停车位,仅因地下车库无法投入使用,才临时划定了少量地面车位,但车位数量与业主实际停车需求差距极大,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更令人愤慨的是,物业擅自制定“车位满即拒业主车辆入内”的不合理规定——我们耗尽积蓄购买房屋,却连进入自家小区的基本通行权都被剥夺,车辆只能长期占道停放,既存在安全隐患,也严重影响日常生活。 自2025年5月以来,小区业主始终保持理性沟通态度,多次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州长信箱等正规渠道反映问题,但得到的回复始终是“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地下车库无法验收交付”的敷衍性表述,既未给出任何实质性解决方案,也未明确问题解决的具体时间表,完全以“甩锅”开发商的方式搪塞群众,导致问题持续数月毫无进展,业主的合理诉求被一再漠视。 尤为不公的是,与四期仅一条马路之隔的融锦城三期小区,同为佳弘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其地下车库同样未通过竣工验收,却早已允许业主停车并收取停车费。同属昌吉市辖区,受同一批主管部门监管,为何两个小区会遭遇如此悬殊的差异化对待?坊间传言称,三期因入住率高、业主反馈强烈,政府部门便出面协调解决;而四期业主入住人数较少、维权态度温和,就该被区别对待、忍气吞声?这种“闹则解决、不闹则漠视”的处理逻辑,严重违背了政务服务的公平公正原则,让群众寒心。 住建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作为房地产行业的监管主体和群众利益的守护者,本应主动履职、积极协调,却在面对我们的合理诉求时,态度敷衍、推诿扯皮,以一纸空泛的回复来“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而非聚焦问题本身推动解决。我们不禁要质问:开发商的经营过错,为何要由无辜业主承担后果?关系到群众基本居住权益的民生问题,究竟该由哪个部门真正负责? 在此,我强烈恳请昌吉市相关主管部门及上级督办单位: 1. 立即对融锦城三期、四期地下车库的差异化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向四期业主出具书面合理解释,纠正不公平的监管行为,杜绝“选择性解决问题”的现象; 2. 牵头成立专项协调小组,联动开发商、物业、业主代表三方会谈,明确四期地下车库验收交付的具体方案、责任主体及时间表;若短期内无法完成全面验收,需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制定临时开放方案,优先开放部分地下车库缓解停车压力; 3. 责令物业立即整改“车位满即拒业主车辆入内”的违规规定,通过优化停车管理、增设临时车位等方式,保障业主的基本通行与停车权利; 4. 定期公开公示开发商佳弘房地产的资金筹措情况、地下车库验收推进进度,建立业主监督机制,不再以“资金断裂”为由搪塞推诿,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摒弃敷衍态度,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与实际行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还融锦城四期小区业主一个公平、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让群众的急难愁盼得到真正有效的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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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 回复时间: | 2025-12-12 |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反映的问题:我是昌吉市融锦城四期小区业主,现就小区地下车库长期闲置、停车资源极度短缺,以及住建、房管等主管部门敷衍推诿、漠视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再次郑重提交诉求与质疑,恳请上级单位介入督办,切实解决我们的急难愁盼。 融锦城四期由佳弘房地产开发建设,其地下车库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至今未通过竣工验收,长期处于封闭停用状态。小区原规划地面无停车位,仅因地下车库无法投入使用,才临时划定了少量地面车位,但车位数量与业主实际停车需求差距极大,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更令人愤慨的是,物业擅自制定“车位满即拒业主车辆入内”的不合理规定——我们耗尽积蓄购买房屋,却连进入自家小区的基本通行权都被剥夺,车辆只能长期占道停放,既存在安全隐患,也严重影响日常生活。自2025年5月以来,小区业主始终保持理性沟通态度,多次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州长信箱等正规渠道反映问题,但得到的回复始终是“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地下车库无法验收交付”的敷衍性表述,既未给出任何实质性解决方案,也未明确问题解决的具体时间表,完全以“甩锅”开发商的方式搪塞群众,导致问题持续数月毫无进展,业主的合理诉求被一再漠视。尤为不公的是,与四期仅一条马路之隔的融锦城三期小区,同为佳弘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其地下车库同样未通过竣工验收,却早已允许业主停车并收取停车费。同属昌吉市辖区,受同一批主管部门监管,为何两个小区会遭遇如此悬殊的差异化对待?坊间传言称,三期因入住率高、业主反馈强烈,政府部门便出面协调解决;而四期业主入住人数较少、维权态度温和,就该被区别对待、忍气吞声?这种“闹则解决、不闹则漠视”的处理逻辑,严重违背了政务服务的公平公正原则,让群众寒心。 住建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作为房地产行业的监管主体和群众利益的守护者,本应主动履职、积极协调,却在面对我们的合理诉求时,态度敷衍、推诿扯皮,以一纸空泛的回复来“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而非聚焦问题本身推动解决。我们不禁要质问:开发商的经营过错,为何要由无辜业主承担后果?关系到群众基本居住权益的民生问题,究竟该由哪个部门真正负责? 在此,我强烈恳请昌吉市相关主管部门及上级督办单位:1.立即对融锦城三期、四期地下车库的差异化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向四期业主出具书面合理解释,纠正不公平的监管行为,杜绝“选择性解决问题”的现象;2.牵头成立专项协调小组,联动开发商、物业、业主代表三方会谈,明确四期地下车库验收交付的具体方案、责任主体及时间表;若短期内无法完成全面验收,需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制定临时开放方案,优先开放部分地下车库缓解停车压力;3.责令物业立即整改“车位满即拒业主车辆入内”的违规规定,通过优化停车管理、增设临时车位等方式,保障业主的基本通行与停车权利;4.定期公开公示开发商佳弘房地产的资金筹措情况、地下车库验收推进进度,建立业主监督机制,不再以“资金断裂”为由搪塞推诿,切实回应群众关切。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摒弃敷衍态度,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与实际行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还融锦城四期小区业主一个公平、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让群众的急难愁盼得到真正有效的回应。 二、处理结果 经核实,您反映情况属实。融锦城四期小区由佳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开发承建,合同约定2022年12月30日交付,受疫情影响延期交房,2023年7月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后通知业主办理入住,因企业经营不善资金紧张,导致融锦城四期小区地下车库至今未完成消防验收,导致地下车库至今无法投入使用。经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督促,现地下车库正在进行消防验收,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将上述情况进行反馈,您电话无人接听。 针对您反映物业公司“车位满即拒业主车辆入内"问题:经对接物业公司了解,该小区2023年7月投入使用,小区楼宇7栋,376户、现实际入住97户,地上规划有临时停车位10个(用于特殊车辆临时停放),小区现已有业主车辆约150辆,因地库还未交付,业主车辆无处停放暂在小区地上停放,由于地上车位少车辆多,导致消防通道时常被违规停放占用,居民意见较大。2025年10月21日,昌吉市消防主管部门对小区消防通道进行检查并提出具体要求,物业公司按照消防部门要求,将小区临时车位增至48个供业主车辆停放,目前该小区所执行车辆限行措施物业公司根据昌吉市消防主管部门提出操作要求进行执行,车位停满后不再放入,如再放车辆进入,多进入车辆将占用消防通道,存在消防隐患。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房地产业科,联系人:杨娟,电话:0994-2344279,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物业监管科,联系人:刘培渊,电话:0994-234553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5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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