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是否可以申请本市的公共租赁住房 | ||
| 来信时间: | 2026-01-15 | ||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是2022年在昌吉毕业的大学生,目前在本市工作,工作单位不提住宿,需要自己解决。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本市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满足什么样的申请条件?如可申请,我该准备哪些申请材料?(电话最近不方便接听,网页回复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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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 回复时间: | 2026-01-19 |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核实您户籍地为甘肃省,2022年大学毕业后,就职昌吉市中华保险公司,与单位已签订劳务合同并缴纳社保,月工资3000元,现租住新加坡花园小区,收入不高,想在昌吉市申请一套公租房。依据《昌吉市公租房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四项“新就业职工(含新入职大学生、引进人才、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环卫工人、公交公司、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申请公租房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完全民事责任能力;2.参加工作不满5年;3.依法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一年,并已在劳动管理部门备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在申请时缴存状态仍然正常(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新入职大学生和引进人才不受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只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昌吉市缴纳社会保险);4.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5.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保障住房,租住公有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房。”依据上述规定,您符合昌吉市公租房保障条件。 二、处理结果: 2026年1月16日下午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已联系您告知您符合昌吉市公租房保障条件,同时告知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待资料准备齐全后将资料递交到居住地社区,您表示知晓并感谢。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住保科,联系人:郝卫东,电话:0994-235731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6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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