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现役军人要结婚没钱房屋拆迁补偿款拖欠求解决 | ||
| 来信时间: | 2026-03-10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 我是昌吉市南吾工一村村民刘建成,联系电话181******33.我家房屋于2013年被征收拆迁,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拆迁补偿款拖欠十余年未足额发放。我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均未得到解决。 我儿子是现役军人,现即将结婚,家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婚事费用,全家焦急万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役军人家属应依法享有同等补偿待遇,拆迁补偿款应及时足额支付。 恳请市长督促相关部门尽快核查落实,及时发放拖欠的拆迁补偿款,解决现役军人家属实际困难,让军人安心服役。 此致 敬礼: 刘建成 2026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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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 回复时间: | 2026-03-16 |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和谐房产公司于2013年参与建国路街道办事处南五工村旧城改造项目,同年签订《联合开发改造协议》。经核实,您为南五工一村安置户,除安置房外,现金补偿款总额为848298元,截至目前已累计支付补偿款668298元,剩余未支付补偿款本金180000元。 关于违约金支付标准及金额:自2021年1月1日起,未支付补偿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计算违约金,该阶段违约金已按期足额支付;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为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违约金,您已累计支付违约金229680元。 付款执行方面,和谐房产公司为分批支付方式,最近一次付款为2026年2月11日,已向您支付拆迁补偿款本金60000 元。 二、处理结果: 2026年3月13日,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对接房产公司,要求其针对您诉求尽快处理给出化解方案。和谐房产公司表示结合公司当前资金实际情况,后续剩余拆迁补偿款将继续采取分批支付的方式予以发放,针对您儿子为现役军人、家庭存在实际困难的情况,公司将争取优先调配资金,加快剩余款项的支付进度,切实缓解其家庭的经济压力,让军人能够安心服役。2026年3月16日,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联系您告知相关处理方案,您已知晓。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住保科,联系人:郝卫东,电话:0994-235731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6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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