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郁金香小镇地下车库长租不予以办理安装合法合规的充电桩的事宜 | ||
| 来信时间: | 2026-03-31 | ||
| 信件内容: |
本人为昌吉市郁金香小镇业主,同时长期月租小区地下车库车位。近期,物业公司与房产公司以安全隐患和电力不足为由,一刀切禁止月租地库用户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严重侵犯业主合法权益,与国家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导向相悖,恳请市政府协调解决。 1. 本人于2024年10月开始月租小区地下车库车位,近期为响应国家号召,并计划为自有新能源汽车安装家用充电桩,多次向物业与房产公司提交申请,均被明确拒绝。 2. 拒绝理由为“私人安装充电桩易引发线路过载、短路等安全隐患,不仅可能 损坏车库公共供电系统,还会对业主通行安全、车辆停放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同时可能违反相关消防安全规范,损害全体业主共同权益”,但未提供任何专业评估报告或具体依据,也未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或替代措施,属于典型的“一刀切”管理方式。 3. 经了解,小区内部分购买产权车位的业主已成功安装充电桩,物业公司与房产公司针对月租车位用户的区别对待,涉嫌歧视性管理,违背公平原则。 投诉依据与诉求 1. 政策依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多次发文,明确提出“鼓励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要求物业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不得无故阻挠。新疆及昌吉市也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与充电设施普及,物业公司与房产公司的做法与政策精神严重不符。 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业主对其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提供者,应履行协助义务,不得非法限制业主权利。 3. 核心诉求 - 立即纠正“一刀切”禁止月租车位用户安装充电桩的错误做法,允许本人及其他月租车位业主正常申请安装充电桩。 - 要求物业公司与房产公司提供小区电力容量的专业评估报告,若确实存在电力不足问题,应制定合理的增容计划并明确时间表,而非简单拒绝。 - 建立公开透明的充电桩安装流程,明确申请材料、审批时限和安全标准,主动配合业主完成安装,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 对月租车位与产权车位用户一视同仁,杜绝歧视性管理行为,保障所有业主平等享有安装充电桩的权利。 总结与恳请 推广新能源汽车是国家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安装充电桩是新能源汽车正常使用的基本保障。物业公司与房产公司的“一刀切”做法,不仅损害了业主的切身利益,也阻碍了新能源汽车在我市的推广普及。恳请市政府高度重视,督促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责令物业公司与房产公司限期整改,切实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为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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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 回复时间: | 2026-04-07 |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购买郁金香地下车库长租不予安装充电装的相关问题,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接到此问题,第一时间与您及和谐房产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全面核实相关情况、明晰各方诉求,并商定2026 年 4 月 8 日下午在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召开现场协调会进行协调。 二、处理结果: 2026年4月3日,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进行联系,确定协调会召开时间。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房地产业科,联系人:刘蓓蓓,电话:0994-234427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6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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