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昌吉市和谐房地产公司和馨河湾物业不解决业主困难诉求 | ||
| 来信时间: | 2026-04-16 | ||
| 信件内容: |
本人系昌吉市馨河湾小区业主,现就和谐物业公司及小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漠视业主合理诉求、推诿扯皮、不作为问题,向贵单位实名举报,恳请依法依规核查处理,督促解决业主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合理诉求。 一、事实经过 1. 2026年1月,本人向馨河湾小区和谐物业工作人员正式申请,在小区地下车库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工作人员明确答复正在排查,预计2026年3月底可安装。 2. 2026年3月7日,本人再次咨询进度,该工作人员改口称接到新通知,无法安装。 3. 2026年3月16日,本人前往和谐物业办公室核实,负责人邵主任以地库电力超负荷为由称无法安装,但未提供任何正式纸质鉴定文件、官方通知等佐证材料,并将责任推至房地产开发公司。 4. 本人联系小区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总经理刘斌鹏同样以电力超负荷为由告知暂停安装,承诺会公示相关文件,但截至目前,本人未见到任何公示通知与有效证明文件。 5.为核实情况,本人主动联系国家电网申请对小区地库电力负荷进行检测,国家电网工作人员答复,因馨河湾物业未完成电网移交,其无权限进场开展检测工作。 6.本人于2025年3月先后两次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本人在自有产权车位申请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事宜。 第一次反映后,物业仅以小区电容量不足为由口头拒绝安装,未出示任何电力部门出具的容量检测报告、负荷测算说明或正式书面文件。 第二次本人再次通过12345要求物业就“电容量不足”出具书面证明及依据,物业仍坚持仅作口头回复,拒不提供任何书面材料,也未协调供电、街道、住建等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导致本人合法安装充电桩的诉求至今无法推进。 自两次反映至今,相关主管部门未对物业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督促整改,存在履职不到位、推诿扯皮、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等问题,恳请相关部门予以监督核查,督促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处理,保障公民正常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合法权益。 二、举报诉求 1. 恳请相关部门严肃核查和谐物业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督促上述两家单位限期出具地库电力负荷的正式检测报告、官方文件,公开透明说明情况。 3. 责成相关单位切实履行责任,尽快解决业主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合理诉求,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完全属实,恳请相关部门为民做主,严查不正之风,推动问题妥善解决。 |
||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 回复时间: | 2026-04-21 |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绿洲路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反映的问题:本人系昌吉市馨河湾小区业主,现就和谐物业公司及小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漠视业主合理诉求、推诿扯皮、不作为问题,向贵单位实名举报,恳请依法依规核查处理,督促解决业主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合理诉求。(一)事实经过:1. 2026年1月,本人向馨河湾小区和谐物业工作人员正式申请,在小区地下车库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工作人员明确答复正在排查,预计2026年3月底可安装。 2.2026年3月7日,本人再次咨询进度,该工作人员改口称接到新通知,无法安装。3.2026年3月16日,本人前往和谐物业办公室核实,负责人邵主任以地库电力超负荷为由称无法安装,但未提供任何正式纸质鉴定文件、官方通知等佐证材料,并将责任推至房地产开发公司。4.本人联系小区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总经理刘斌鹏同样以电力超负荷为由告知暂停安装,承诺会公示相关文件,但截至目前,本人未见到任何公示通知与有效证明文件。5.为核实情况,本人主动联系国家电网申请对小区地库电力负荷进行检测,国家电网工作人员答复,因馨河湾物业未完成电网移交,其无权限进场开展检测工作。 6.本人于2025年3月先后两次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本人在自有产权车位申请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事宜。第一次反映后,物业仅以小区电容量不足为由口头拒绝安装,未出示任何电力部门出具的容量检测报告、负荷测算说明或正式书面文件。第二次本人再次通过12345要求物业就“电容量不足”出具书面证明及依据,物业仍坚持仅作口头回复,拒不提供任何书面材料,也未协调供电、街道、住建等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导致本人合法安装充电桩的诉求至今无法推进。自两次反映至今,相关主管部门未对物业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督促整改,存在履职不到位、推诿扯皮、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等问题,恳请相关部门予以监督核查,督促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处理,保障公民正常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合法权益。(二)举报诉求:1.恳请相关部门严肃核查和谐物业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督促上述两家单位限期出具地库电力负荷的正式检测报告、官方文件,公开透明说明情况。3.责成相关单位切实履行责任,尽快解决业主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合理诉求,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完全属实,恳请相关部门为民做主,严查不正之风,推动问题妥善解决。 二、处理结果 经电话或入户走访联系您,处理情况如下: (一)馨河湾物业的情况说明: 您反映的馨河湾物业不解决业主困难诉求,经社区与居民以及物业主任多方沟通了解到,您于2026年1月向馨河湾小区和谐物业工作人员正式申请,在小区地下车库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工作人员明确答复正在排查,预计2026年3月底可安装,3月7日,您再次咨询进度,馨河湾工作人员称接到新通知,无法安装,3月16日,您前往和谐物业办公室核实,负责人邵主任以地库电力超负荷为由称无法安装,但未提供任何正式纸质鉴定文件。社区工作人员与物业邵经理沟通了解到,您1月向物业申请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时,物业有权限可以同意居民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但需要缴纳1年的车位租赁费用,同时要进行排查地库是否满足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条件,3月您向物业再次咨询时,由于馨河湾物业费调整,和谐房地产将此项权限收回至公司自行管理,物业不得私自同意进行安装,故在您向物业进行核实时,负责人邵主任拒绝了您称无法安装。 随后社区工作人员与和谐房地产刘斌鹏经理联系了解拒绝安装的详细原因,刘斌鹏经理做了以下解释: 1、馨河湾小区为和谐房地产2019年之前规划建设的老旧项目,规划设计阶段严格遵循当时的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未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安装纳入规划考量;且馨河湾小区在2022年以前完成交付,彼时新能源汽车尚未普及,小区建设时无预留充电桩相关电力、消防配套的客观需求。 2、和谐房地产暂不允许私装充电桩的依据: 一是配套条件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馨河湾小区原始规划未预留新增充电桩所需的电力容量、消防设施等配套条件,现有地库消防系统为传统喷淋(水淋)系统,不符合现行新能源汽车充电区域的消防规范要求,一旦发生充电火灾,现有消防设施无法有效扑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二是车位属性与企业责任风险:目前地下车位均为短租车位,无固定车位长期使用权归属,租赁车位的产权及管理责任归属于和谐房地产。若允许业主私装充电桩,后续设备运维、安全事故、邻里纠纷等相关责任将由企业承担,存在极大的法律与安全风险。基于以上安全与责任考量,和谐房地产于2026年3月19日正式通知:无固定车位使用权的业主,暂时不得私自安装充电桩。 (二)和谐房地产后续整体推进方案: 和谐房地产后续将根据小区实际条件、业主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长情况,多方对接专业电力、消防评估机构,对馨河湾地库电力增容、消防系统升级(含充电区域专用消防设施改造)等进行全面联合评估。在保障小区全体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完成馨河湾整体性整改,待整改验收合格后,和谐房地产将制定统一、合规的充电桩整体安装与管理方案,届时将正式向全体业主公示。 (三)关于业主自行安装的合规要求说明: 若业主坚持自行安装私人充电桩,需严格满足电力、消防全流程合规要求: 电力方面:需业主自行向电业局申请报备、完成变压器增容等相关改造,确保不影响小区整体供电安全; 消防方面:根据现行消防规范要求,充电车位必须安装车位顶部泡沫火灾抑制设备,替代现有传统喷淋系统,方可满足安全标准。 和谐房地产作为项目管理方,将对所有安装方案进行严格审核,未满足电力、消防合规要求的,和谐房地产不予同意,严禁违规安装。 此事项为您与和谐房产之间的纠纷,因馨河湾项目属于农高区管理,建议您向农高区反映您的诉求。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绿洲路街道办事处园林社区,联系人:马鹏虎,电话:1323994065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6年4月21日 |
||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