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小区物业限制出行 | ||
| 来信时间: | 2026-05-09 | ||
| 信件内容: |
本人为海德花园小区自有产权车位业主,车位为个人全款购买。车位停车服务费已足额缴纳至2026年4月30日。自2026年5月1日起,小区物业单方面将本人车辆后台改为临时车辆,车辆进出小区道闸不自动起杆,按临时停车计费强制收取临时停车费。本人计划2026年12月一次性缴纳2026年5月—12月停车服务费,物业以此为由恶意限制道闸通行、人为锁闭业主正常车位通行权限;并强行规定:缴纳临时停车费,可从后续每月40元停车服务费里抵扣,属于单方面强制收费、霸王条款。根据昌吉市人民政府文件“昌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优化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小区停车基本服务和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昌市政规〔2026]1号)”第二条基本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中第(三)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小区场地占用费标准中明确:业主自愿选择缴费期限,本人目前跟物业沟通,物业表示不缴费,车辆不允许出行 ,物业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以未预缴后续服务费为由,恶意限制自有产权车位业主车辆进出通行,违规变相胁迫缴费;2. 私自将业主登记车辆改为临时车,违规收取无依据的临时停车费;3. 制定强制抵扣规则,属于不合理霸王条款、违规乱收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目前本人的诉求是:1. 立即恢复本人车辆业主固定车位登记权限,道闸正常自动起杆,停止按临时车计费;2. 取消强制临停费抵扣服务费的违规规定;3. 严禁以未提前预缴停车服务费为由限制业主正常出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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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 回复时间: | 2026-05-13 |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建国路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反映的问题:本人是昌吉市海德花园小区自有产权车位业主,车位为个人全款购买。车位停车服务费已足额缴纳至2026年4月30日。自2026年5月1日起,小区物业单方面将本人车辆后台改为临时车辆,车辆进出小区道闸不自动起杆,按临时停车计费强制收取临时停车费。目前本人的诉求是:1. 立即恢复本人车辆业主固定车位登记权限,道闸正常自动起杆,停止按临时车计费;2. 取消强制临停费抵扣服务费的违规规定;3. 严禁以未提前预缴停车服务费为由限制业主正常出入。 二、处理结果 经核实,5月11日收到该问题后,融锦社区干部海德花园网格长经过与物业公司沟通了解,您之前按年续费日期已到期,需重新办理续交费用,但您未办理。经社区与物业调解协商,现在物业对您未采取收费措施,道闸正常自动起杆,您车辆可以正常出入,并已致电您,告知您相关处理结果。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建国路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马玉琴,电话:1893573702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6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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