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昌吉公积金政策贷款 | ||
| 来信时间: | 2026-05-14 | ||
| 信件内容: |
本人拟在昌吉购房结婚,配偶长期在本市工作生活。 当前昌吉“好房子十条”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至156万元,但贷款审核需要看缴费基数,基数应覆盖月供的2倍。经测算,单身贷满额度需月缴存基数11000元以上,远超本地收入水平,甚至远超新疆普通人收入水平。如若是二套房的话,所需缴费基数普通人几乎无法达到。高额度形同虚设,刚需无法享受政策红利。 希望相关部门能解释一下现行公积金政策,让惠民政策真正落地惠及置业青年。 |
||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 回复时间: | 2026-05-14 | ||
| 回复内容: |
您好: |
||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