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关于商业停车场下午8点以后商铺外摆占用停车位是否合规 | ||
| 来信时间: | 2026-06-11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 我是居住在昌吉市青年南路恒创金悦府一期的市民,今日写信留言主要是想确认一件事 :是否有明文规定商铺可以在八点以后外摆占用商业停车位? 本人2024年10月入住恒创金悦府一期,该小区内是没有地上停车位,所以只能停在外侧的停车场,在2025年该停车场被物业外包给他人用于商业经营,我们开始正式缴费并办理了年租。随着商铺陆续开业,外摆问题越来越严重,以至于我们多数小区住户下班回去车没地方停,这个问题我们反馈了物业又反馈了停车场管理人员,未有见效,于是我反馈了昌吉市城管,等了几天,城管态度极其差劲,给我的回复是:昌吉有地方政策 商铺8点以后可以外摆 只字不提占用商业停车位的问题,并告诉我 办理了月租也不一定我就能有停车位,那市民办理月租的初衷就是回去能有停车的地方吗,被商铺外摆占领大部分停车位,下班回去因此停不上车是活该吗? 我再三查阅资料,外摆的合规底线:外摆只能在门前人行道、不堵路、不碰车位、23 点前收摊,主干道严格禁止店外经营。 城管不作为,物业甩锅,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失职,让我们小区住户格外愤怒又无处可告,现只能写信上访,还请各位领导,同志帮忙解决问题 如确实有地方政策证明 8点以后商业停车场也可以外摆占用,那我们不再多说,只能自认倒霉。盼回复,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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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 回复时间: | 2026-06-12 |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2026年6月11日接到该件后,昌吉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建国路执法中队执法人员现场督促金悦府各商户将占用车位的物品清理干净,并再次告知商户不得占用停车位,并要求停车场管理方加强管理,后期执法人员将持续关注此处商户随意占用停车位问题。 经查,金悦府小区为人车分流,地下停车场入口在小区南侧广州路,小区外配套商业停车场;商业停车场在经营过程中外来车辆停车时长无法预估。 二、处理结果: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联系人:王朝辉,电话:0994-6528124。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6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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