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关于昌吉市中亚客运站至乌鲁木齐大巴司机服务态度恶劣、辱骂少数民族乘客、拒开发票、运营服务不规范的投诉 | ||
| 来信时间: | 2026-06-29 | ||
| 信件内容: |
一、投诉基本信息 事发时间:2026年6月27日12:30 事发地点:昌吉市中亚客运站 涉事车辆:昌吉市—乌鲁木齐大巴,车牌号:新B60143 收款人员:杨金山 131####1933 投诉事由:当班司机态度粗暴恶劣、当众呵斥辱骂少数民族乘客、拒不提供报销发票、全程无站点播报、服务严重不规范。 二、事件详细经过 本人为外地乘客,于2026年6月27日12:30在昌吉市中亚客运站乘坐该班次大巴前往乌鲁木齐。本人上车后,正常向司机咨询票价、缴费方式、能否开具报销发票、具体发车时间等正常乘车问题。 该司机态度极度暴躁、蛮横无礼,不等乘客说完直接厉声呵斥,恶劣回复:往后走!再不要问了!开不了票!我也不知道啥时候走! 车辆抵达乌鲁木齐公交站后,车上一名中年少数民族乘客因不熟悉大巴行李箱开关操作,无法自行取出行李。当班司机下车后使用粗俗言语指责(这个驴xxx的,连个门都不会开)言语难听、态度极其恶劣,现场乘客亲眼目睹。 同时本次行程全程无任何站点播报、无到站提醒、无线路告知,属于严重服务缺位;且司机明确拒绝为乘客开具正规乘车发票,涉嫌违规经营、侵害乘客合法权益。 三、造成的影响 1.违背新疆民族团结、文明服务的底线要求,性质恶劣。 2.严重损害昌吉市城市形象与新疆交通窗口形象 3. 严重影响旅游及营商环境 4. 违规经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投诉诉求 1. 恳请交通主管部门、客运监管部门严肃立案核查该车辆(新B60143)当班司机的违规及不文明恶劣行为,依规处罚。 2.对该线路全体驾驶员开展相关教育、文明服务、规范运营专项整顿培训。 3.根据客运管理规定,完善相应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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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 回复时间: | 2026-07-02 |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交通运输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二、处理结果 为推进纠纷解决,2026年6月29日昌吉市交通运输局主动对接客运公司负责人,现客运公司负责人已调查,公司负责人及时与您联系,并了解情况,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对责任驾驶员杨金山进行批评教育,对其停运2班处理,处理结果已向您告知,您对处理表示满意。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海莉且木,电话:0994-2344594。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6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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