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新疆昌吉市赫迩思瑞拖欠工资问题 | ||
| 来信时间: | 2026-07-28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于2022年在新疆昌吉市赫迩思瑞医院工作至2026年1月份离职,期间贵单位因经营不善强制让本人休息,本人因无法接受选择自然离职。但是贵单位在我任职期间2025年9月至2026年1月并未给本任下发过工资。现拖欠本人5个月工资长达半年之久,并且新疆昌吉市赫迩思瑞医院还拖欠本人社保,据本人了解单位像我这样的人居多,现恳请人民政府给本人做主。新疆昌吉市赫迩思瑞医院负责人刘肖峰还是人大代表,我觉得作为人大代表,还拖欠人民工资做法完全不对。希望昌吉市政府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 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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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 回复时间: | 2026-07-29 |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一)您反映的新疆赫迩思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事项。经核实,反映欠薪问题属实。涉事单位为新疆赫迩思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您于2022年5月至2026年1月在该单位从事放射科影像技师工作。因该公司资金困难、无力支付,拖欠您工资2025年9月至2026年1月工资共计13812.93元。 (二)您反映的新疆赫迩思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未缴纳社保事项。经核实,您反映该公司欠缴社会保险问题属实。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社会保险费欠费追缴事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相关征管职责由税务部门承担,已告知您向税务部门反映投诉。 二、处理结果 2026年3月昌吉市人社局接到部分人员反映新疆赫迩思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欠薪,昌吉市人社局于2026年3月23日依法立案调查。经核查,该单位拖欠您等129人工资3243149.54元,其中涉及您13812.93元(壹万叁仟捌佰壹拾贰元玖角叁分)。昌吉市人社局依法要求该单位限期支付欠薪,但该单位未在期限内支付欠薪。2026年5月18日昌吉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待六个月行政复议期满后,将此案件移送昌吉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6年7月29日,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杨俊杰对您进行电话回访,详细告知案件办理进展、处置流程及后续维权途径,您对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处置流程、办理态度及阶段性办理结果表示知晓。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徐鑫,电话:0994-235105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6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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