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降低昌吉体育馆羽毛球馆收费标准,回归建设初衷 | ||
| 来信时间: | 2026-10-22 | ||
| 信件内容: |
昌吉体育馆属于国有公共文体资源,建设初衷是服务全民健身,具备公益属性,即便委托第三方市场化运营,也应当落实国家公共场馆低收费、普惠开放的相关要求,设置平价散客时段、面向市民的优惠政策。目前羽毛球运营方定价偏高(明显高于市区同行价格),定价方式单一(已取消单次消费),缺少惠民低价场次,抬高了群众日常健身门槛,违背公共场馆便民惠民的建设初衷。已向管理单位反映,但以体育馆建设标准高给予片面的解释。 现恳请相关部门核查该场馆对外承包合同,核实合同内关于公益开放、定价管控的相关约定,督促运营方调整收费标准,设立多样化收费模式,区分时段,设置单次、次卡、月卡、包场等多种消费方案,适配不同客户需求,提升场地使用率,增设日常普惠低价健身时段、学生及老年群体优惠,保障市民正常健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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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 回复时间: | 2026-10-26 |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国力众途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核实,昌吉体育馆副馆(含一层羽毛球场地)作为国有资产,目前由昌吉国力众途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开程序租赁给第三方(昌吉市庭州悦动健身服务中心)进行市场化运营,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昌吉国力众途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专项核查: 1.关于场馆公益属性及免费开放情况:昌吉体育馆始终坚持服务全民健身的建设初衷,昌吉国力众途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在体育馆周边合理设置了包括羽毛球、篮球、乒乓球、足球等在内的全民免费健身及体育活动公益性场地。同时,体育馆主馆及相关公共区域也在规定时间内面向社会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对外开放,充分保障了市民的基本健身需求。 2.关于第三方运营定价及模式问题:根据昌吉国力众途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与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在法律框架下享有市场化自主经营的权利。经核实,目前承租方并未完全取消单次消费,现设有包场(60元/小时)、单次(50元)、群活动等多种经营模式供市民选择。 3.关于定价偏高的争议:场馆作为专业体育设施,其建设标准、硬件维护及运营成本相对较高,由于采取的是租赁运营模式,场地定价受市场行情及企业运营成本影响,由承租方自主制定。 二、处理结果 2026年10月23日,昌吉国力众途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主动约谈了场馆承租方负责人,就您反映的诉求进行了沟通协调: 1.督促优化经营策略:依据合同中的“声誉保护”及“监督指导”条款昌吉国力众途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已向承租方提出合理建议,要求其根据消费者不断变化的需求,适时设立多样化的收费模式,提升场地使用率与消费者体验感,在增加经营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 2.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昌吉国力众途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将联合相关体育业务主管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场馆运营的日常监督与检查,确保场馆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坚决防止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 2026年10月24日昌吉国力众途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您,向您详细告知了场馆当前的收费标准(含单次及包场价格)、外围免费场地设置情况以及昌吉国力众途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已督促第三方优化经营策略、增设多样化及惠民模式的办理情况,您表示已知晓,并对办理情况、答复情况表示理解与满意。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国力众途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林景,电话:1309501982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6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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