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陈丽
| 索 引 号 | CJS025/2024-00019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16 10:32:32 |
| 名 称 | 遗失声明—陈丽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陈丽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陈丽(身份证号5109231989****250X),不慎将地号:115-1-19-1-601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昌市城住国用2013第0006460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4年7月15日
特此声明!
2024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