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张岩
| 索 引 号 | CJS025/2024-000233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29 18:40:14 |
| 名 称 | 遗失声明-张岩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张岩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张岩(身份证号:65230111965****0836),不慎将地号:41-3-19-3-201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昌市城住国用2004第0000223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4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