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张红
| 索 引 号 | CJS025/2024-000314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30 17:09:22 |
| 名 称 | 遗失声明-张红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张红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张红(身份证号6523011973****0868),位于昌吉市36区5丘38栋4单元3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为:昌市房00017326共,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4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