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刘劲松,祁晓芳
| 索 引 号 | CJS025/2024-000363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14 10:55:58 |
| 名 称 | 遗失声明—刘劲松,祁晓芳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刘劲松,祁晓芳(6523241967****0015,6523241969****0026),不慎将位于昌吉市133区1丘3栋4层3单元4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房产证号:昌市房00019728共;昌市房00111740,地号:133-1-3-3-401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昌市城住国用2010第0003414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原房产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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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