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丁晶
| 索 引 号 | CJS025/2024-00040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28 13:32:18 |
| 名 称 | 遗失声明- 丁晶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丁晶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丁晶(6541011981****1802),不慎将地号:47-1-51-2-301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昌市城住国用2011第0005019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4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