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王义甲
| 索 引 号 | CJS025/2024-000413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30 17:48:43 |
| 名 称 | 遗失声明—王义甲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王义甲(身份证号6523261953****1018),位于昌吉市40区1丘59栋1层2单元101室的不动产权证,证号为新(2021)昌吉市不动产权第0010954号,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4年8月30日
特此声明!
2024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