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张聪
| 索 引 号 | CJS025/2024-000440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10 10:57:24 |
| 名 称 | 遗失声明-张聪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张聪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张聪(身份证号511025********755X),位于昌吉市53区2丘51栋1单元2703室的不动产权证,证号为新(2020)昌吉市不动产权第003630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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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