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张立泉
| 索 引 号 | CJS025/2024-000524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30 19:12:00 |
| 名 称 | 遗失声明-张立泉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张立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张立泉(身份证号6523011973****1518),位于昌吉市33区1丘27栋2单元1层102(海棠公馆二期5号楼)的不动产权证,证号为新(2019)昌吉市不动产权第0001877号,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4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