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张元鹏
| 索 引 号 | CJS025/2024-000594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26 15:50:44 |
| 名 称 | 遗失声明-张元鹏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张元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张元鹏(6523281988****1079),位于昌吉市103区2丘2栋1单元6层602室,不动产权证号为:新(2022)昌吉市不动产权第0005851号,因个人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4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