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曾明
| 索 引 号 | CJS025/2024-00060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11 19:04:40 |
| 名 称 | 遗失声明-曾明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曾明(4208021967****0317),不慎将位于昌吉市27区3丘39栋3层商铺02室的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房产证号:昌市房00246119。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原房产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4年12月9日


